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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温州市洞头区长坑水库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发布日期:2024-04-12 10:06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温州市洞头区长坑水库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4月15日-2024年05月07日。

登记单元

名   称

长坑水库

登记单元号

330305333000001

坐  落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

空间范围

东:长坑溪;  南:洞头区北岙街道小长坑村;

西:龙潭坑溪;北:龙潭坑水库。

登记单元

总 面 积 

5.90公顷

国有面积

4.88公顷

国家所有

自然资源

权属状况

所有权人

全民

自然状况

主要自然资源类型

及面积

水流资源:4.27公顷;

森林资源:1.43公顷。

所有者职责

履行主体

自然资源部

所有者职责代

理履行主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

其他类型

面   积

/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调查监测确权科)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海兴路政务服务中心349室。

联系电话:0577-56727862(许先生)

附    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扫二维码查看)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4月12日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温州市洞头区长坑水库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