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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4- 04- 24 08: 3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4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特定问题调查的决定、关于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项目建设、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环境状况和保护、医疗保障工作、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等报告;审议《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指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助力建强“三支队伍”、实施“强城行动”、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等中心任务,打好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组合拳,着力形成更多硬核成果。

葛益平强调,要高质量开展地方立法,通力协作、各尽其责,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做好法规调研、起草、审议等各环节工作,高质高效完成今年立法工作任务。要高效能推进监督工作,围绕开展特定问题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形成高质量调查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切实增强监督的刚性和质效。要高水平开展代表主题活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领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全面助推主题活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为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凝聚智慧和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秘书长出席会议。市政府有关副市长和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 金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