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性家庭农场和粮油骨干企业,对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保障温州粮食安全起着重要作用。经市主管部门牵头,按有关规定程序评审,评出了2023年度温州市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性家庭农场和粮油骨干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政策引导和培育力度,以更有力举措支持农业龙头骨干企业、示范性农业经济组织和粮油骨干企业做优做强,充分发挥带动和示范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23年度拟认定、保留、撤销的温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名单.docx 2.2023年度拟认定、保留的温州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名单.docx 3.2023年度拟认定、保留、撤销的温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docx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
|||||||||||||||||||||||||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