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创新推出 “农村水利全生态服务综合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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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风、暴雨、山洪等水旱灾害面前,我市1971公里3级及以下江海堤防、1548处农饮水设施和160万亩高标准农田等农村水利设施,全都有了“兜底保障”。近日,我市印发《温州市农村水利全生态服务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创新推出“农村水利全生态服务综合险”,实施从“水源地—水龙头—田间地头”的一揽子保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粮食、饮水安全。据悉,这是国内首个“农村水利全生态服务综合险”。 近年来,为应对基层水利设施灾害风险,我市不断拓展水利设施商业保险保障覆盖面。在2021年水利堤防灾害保险项目及2022年农饮水设施灾害及管养保险的成功实践基础上,今年,我市首次推出“农村水利全生态服务综合险”,充分整合以上两个险种,并首次将农田灌溉设施纳入保险范围,包括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以及中小型灌区及高标准农田配套的干渠、支渠、泵站、水闸、堰坝等设施及机器设备。 “此次农村水利全生态服务综合险,覆盖设施内容广,实现农村水利设施保障从‘点’上布局到‘全链条’发展,同时将全市农村水利设施的全年整体赔付标准提至10亿元左右。”市水利运行管理中心主任王玉铜介绍,除分项赔偿限额外,每个县(市、区)年累计赔偿限额为该县(市、区)总缴纳保险费(三项保险合计)的30倍,充分发挥保险“金融稳定器”角色在农业和水利防汛抗旱上的快速及时作用。 按照“统筹策划、统一投保、统一服务、优先理赔”的方式,“农村水利全生态服务综合险”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保费。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摊,市级分两档补助,对永嘉、文成、平阳、泰顺、苍南5个山区县补助70%,对其他县(市、区)补助50%。各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根据当地农村水利设施现状和历年灾害损失情况,确定参加保险的农村水利设施工程,以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为单位统一参保。 据悉,针对部分小额保险事故,我市探索“管修养一体化模式”,将其交由保险公司直接委托维修主体修复,由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进行验收,进一步提高设施修复效率。(记者 包蓉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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