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5001/2024-0856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文 号: 温政办函〔2024〕5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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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温政办函〔2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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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温州监管分局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
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7- 19 11: 26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金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此页无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2024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金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强化金融要素支持保障作用,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用足用好结构性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及信贷专项计划,鼓励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备选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定向支持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加大对科技中小企业及重点领域数字化、绿色化的设备更新改造的金融支持,助力高能级创新平台“一港五谷一器”建设,2024年推动全市银行机构形成不低于500亿元“科创信贷资金池”,新增科技型企业贷款150亿元。(责任单位:人行温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二、加大向上争取政策力度。坚持“保本微利”原则,推动政策性银行全力支持工业、农业、建筑等领域设备更新,重点支持“三大工程”建设、进出口外贸专项、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满足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信贷需求,力争2024年我市投放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200亿元。(责任单位:人行温州市分行、市政府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三、提升设备更新信贷服务质效。强化“5+5”产业金融服务,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对接行业企业、重点项目“白名单”,通过差别化信贷支持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列入信贷业务优先支持类,持续强化对传统产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资金支持,重点加大对新兴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信贷保障,切实满足制造业企业的中长期融资需求,力争2024年全市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超300亿元。(责任单位:人行温州市分行、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四、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保障。鼓励银行机构和汽车金融公司依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情况和购置车型,在首付比例、利率和账期等方面提供差异化的汽车信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汽车、家电、家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丰富完善消费信贷应用场景及产品功能,简化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消费者贷款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度。鼓励银行机构对重点商业街、农贸市场等消费场景开展“收款码”上门开通服务。(责任单位:人行温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五、拓宽“数据得贷”服务场景。推广“科创指数”融资模式,拓宽“科创指数贷”覆盖面,力争2024年末累计发放“科创指数贷”600亿元。借助温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大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领域的企业数据归集力度,引导银行机构开发设备更新专项授信和风控模型,加强“技改贷”“数字贷”“绿色贷”等产品创新。(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人行温州市分行)

六、发挥保险风险保障作用。深化“保险+服务”模式,引导保险机构探索更多设备改造更新、绿色数字转型等应用场景,丰富绿色保险产品供给,推动科技保险产品创新,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服务力度。进一步发挥好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加大对外贸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持续推动“险资入温”和保险资金运用增量扩面,力争2024年全市新增保险资金运用金额达120亿元。(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市政府办公室)

七、强化设备更新融资租赁支持。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为电力、机械、轻纺、电子等和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契合的重点行业创新有针对性的融资租赁产品和服务。鼓励产业链核心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有企业等法人企业在温州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公司在支持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国资委、市国资运营公司)

八、推动资本市场赋能产业转型。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等领域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全力支持和推动大罗山基金村建设,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企业使用境外资本参与企业培育,争取2024年末入驻机构突破200家、注册规模突破200亿元。建立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上市企业后备库,针对企业不同的需求,提供针对性的培育辅导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局、人行温州市分行)

九、深化绿色金融服务创新。用好用足延续实施的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辖内银行机构积极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建立绿色重点项目储备库,开通绿色通道,助推绿色信贷投放提档增速。争取2024年全市新增绿色信贷1000亿元,绿色信贷增速超30%。(责任单位:人行温州市分行)

十、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增信”功能。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强化对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领域的担保支持,推广“双保·科创”等批量化担保产品,争取2024年末,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科创企业担保贷款余额达35亿元,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

十一、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白名单”。聚焦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七大重大领域,切实发挥发改、经信、教育、住建、交通、商务、农业农村、文广旅、卫健等部门作用,梳理各自领域企业“白名单”,实现融资精准对接服务,提升企业融资获得感。(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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