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诊组织单位原则上应组织本地区的医务人员在本地区范围内举行义诊,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到义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需跨县(区)、市(地、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义诊时,组织单位应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分别向其所在地相应的县(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