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登记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现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均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当事人之间不成立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