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招标投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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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要求,针对招标投标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市交通运输局对2025年5月20日前以市局及原局直属单位名义制定的招标投标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招标投标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即《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的通知》(温交〔2023〕68号)。 四、实施时间 《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张婷婷 联系电话:0577-88860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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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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