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5001/2025-0992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温政发〔2025〕19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12-20
有效性: 统一编号: ZJCC00–2025–0005
索引号: 001008003015001/2025-0992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温政发〔2025〕19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12-20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CC00–2025–0005

关于优化调整2025年温州市级产业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24 14:2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产业政策管理,决定对2025年温州市级产业政策的部分条款予以优化调整,其中修改目录政策条款的执行方式、是否纳入总量控制、责任单位及附则按温政发〔2025〕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废止目录政策条款停止执行的适用对象奖补时间从2025年1月1日开始计。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布。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2025年温州市级产业政策文件内容修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政策条款

修改后条款

1

拼箱基地运营奖励

在温州市区组货拼箱且在温州报关出口的拼箱基地运营企业,全年拼箱量达500标箱、800标箱、1000标箱的,分别奖励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

更好发挥拼箱基地功能和作用,对拼箱基地运营企业进行奖励,全年拼箱量达500标箱、800标箱、1000标箱的,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奖励。该政策执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

二手车出口企业补助

对二手车年销售1000台、3000台、5000台、8000台以上的出口备案企业,对二手车交易时支付的二手车上牌费、交易服务费、二手车出口检测费用给予60%、70%、80%、90%补助,其中每辆车交易服务费最高200元、检测费最高200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

对二手车年境外销售1000台以上的企业按照贷款金额给予年化0.3%的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境外销售额的0.3%。

二、2025年温州市级产业政策文件内容废止目录


序号


原政策条款

调整意见

1

口岸特色资质业务奖励

口岸特色资质业务奖励。对通过温州指定口岸监管场地进口清关的肉类、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商品,每进口1美元货物给予境内收货人0.1元、最高300万元奖励。

停止执行

2

跨境电商奖励

对市区新投入运营或已投入运营且年度进口通关包裹数量增长超 10%的跨境电商监管场地,按照每包裹0.2 元给予运营单位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停止执行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