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加强特殊群体关爱帮扶若干举措》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2-31 14:55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2022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帮扶特殊群体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2〕6号,以下简称“原6号文件”),实施期限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原6号文件大部分条款既有省市民生类政策的汇集,也有结合温州实际情况,对认定标准、补助范围、补助标准进行了适度放宽或扩大。为进一步做好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工作,确保政策延续性,市府办会同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原6号文件进行重新梳理修改,形成《加强特殊群体关爱帮扶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

二、主要内容

《若干举措》不再汇集原6号文件已有的省市民生类政策,而是聚焦政策条款的优化调整,对其中放宽标准或扩大范围的内容分类实施保留、修订、停止执行三类措施。其中,保留或修订条款共8条,涉及退役军人、困难计生家庭、义务教育学校内资助对象、市区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困境儿童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等群体和事项;停止执行条款共2条,具体为低收入家庭住房租金减免、低收入农户建房补助相关政策。《若干举措》延续原6号文件核心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点加大对低保低边退役军人、困难计生家庭等特殊群体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彰显了共同富裕“提低”的工作导向。

《若干举措》适用范围为全市,除明确限定为市区外(市区是指市本级、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及市级功能区);适用对象原则上为温州户籍的个人或家庭,除政策另有规定外。

、实施期限

本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申报指南由牵头单位另行制定。

、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彭建民

联系方式:0577-89660353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