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5001/2025-001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文 号: 温政办〔2025〕10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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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温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
制定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2- 27 10: 46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为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温政发〔2021〕 27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年度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及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承办方案,列明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的具体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原则上于6月底前完成调研、起草工作(文稿采用段落式),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二、未纳入年度目录而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先报市司法局组织必要性审查。经审查认为有制定必要的,根据市司法局出具的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室,经起草单位归口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立项。

三、未经市政府办公室同意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市司法局不予合法性审查,市政府不予审议。

附件:温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目录.docx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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