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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瓯柑保护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情况反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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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柑保护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3月26日至4月25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条,“应该把违法占用耕地种植瓯柑,纳入禁止条款,明确处罚金额等内容。” 二、意见处理 市司法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应予以说明,本《条例》第二章第七条【保护发展专项规划】“市农业农村部门应当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瓯柑保护发展专项规划,按照法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决策后公布实施。瓯柑保护发展专项规划应当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产业结构、符合市场需求,包括种源、产地、种植、品牌、文化等内容;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可开发区域,明确保护区的范围和面积,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原则上不得占用现有耕地。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会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温州市瓯柑保护发展条例》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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