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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编号10-2) 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6- 13 17: 0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编号10-2)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根据《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将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9日反馈问题温州苍南县新兴矿区内违规倾倒建筑垃圾。整改实施主体温州市委、市政府整改目标规范高效完成建筑垃圾现场清理,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行为;规范渣土运输行业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立行立改。2024年8月19日,违规倾倒的1.9万方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10月28日,对温州新融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5万元,已于11月22日执行到位。

2、举一反三。2024年1-11月份,全市共查处建筑垃圾领域各类违法处置行为3508起(含车轮带泥案由),各县(市、区)均已建立非法倾倒问题排查整改清单或填报“零报告”承诺表,排查发现的78处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点位均已按要求整改。

3、长效机制。2024年6月28日出台《苍南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温州市完善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管理机制,备案率达100%。全面落实电子转移联单制度,截至11月30日,共登记电子转移联单768361单,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

整改成效  

1.整改工作及时高效。迅速启动专项整改行动,完成苍南县新兴矿区内倾倒点位的建筑垃圾清运、立案查处、现场验收等各项整改措施。

2.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通过运用数字化平台,完善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和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等机制,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实现“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执法监管持续加力。通过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改非法倾倒问题,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建筑垃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2025年1月14日,省核查工作组赴温州市苍南县新兴矿区,实地核验非法倾倒点位整改整治情况。期间召开整改验收反馈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查阅资料,问询相关整改细节情况,综合评估和审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根据核查情况,温州苍南县违规倾倒建筑垃圾问题(编号10-2)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俊,联系电话:0577-86601256。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进行反映。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