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要求以及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现将我市各地公示后上报的57家非正常经营类地方金融组织名单统一向社会公告。公告后市级及各县(市、区)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非正常经营地方金融组织有关业务办理申请,要求公告名单内非正常经营地方金融组织主动转型,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申请注销登记或变更企业名称、业务范围。
特此公告。
附件:非正常经营类地方金融组织公告名单(2025年第一批).doc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