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受理管辖应符合以下要求: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劳动仲裁、申诉和非通知辩护的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申请,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处理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人向其他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