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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温州市关于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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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关于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8月10日-8月19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3条,主要是关于停止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存量的部分安置房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拓宽人才房源供给渠道,优化居住品质;搭建一体化住房租赁数字平台,规范房源信息流通。 二、意见处理 市住建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应予以说明,关于“停止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存量的部分安置房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议,征求意见稿第六项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按供需匹配、职住平衡原则筹集建设,即有需求才建设筹集;第六项同时明确,优先利用存量房源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将存量安置房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路径。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温州市关于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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