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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09:4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8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96859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好市容环卫、垃圾分类、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执法监管等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领域,切实增强公开实效。稳妥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充分运用市局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州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新闻发布会等载体,让政务信息传播更快、更广。加强与媒体互动,将我局重点工作、创新举措、工作成效及时向公众展示。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市民监督团、媒体代表,通过现场看、当场问答等形式回应民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形成良性互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网站。门户网站http://wzzhzfj.wenzhou.gov.cn/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全年共发布信息 2590 条,其中概况类信息 17 条、政务动态信息 237条, 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336件。同时,及时在温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2.“两微”平台。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补充,编辑发布“温州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592条、视频号95条、微博115条。

  3.新闻媒体。全年被各大媒体录用稿件330篇,其中国家级26条,省级18条,本地媒体头版22篇,专版5个;被“温州发布”采用39条。

  4.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政策解读3件。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3场,有效满足社会信息共享需求,其中11月15日下午,在温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解读发布《温州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温州日报整版报道,温州新闻频道专题解读。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5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1月15日下午,在温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解读发布《温州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

        11月16日,温州日报整版刊发《温州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解读。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合法权益。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补正、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要求。截至2021年12月31日,依法规范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予以公开4件,不予公开1件(机关咨询事项),无法提供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2件依申请信息公开件(自然人)被提起行政复议,结果全部为胜讼,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后被提起行政诉讼,结果为胜讼,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00

2

00000

2

00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的系统性、专业性研究还不够。2022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完善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关于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能力,强化学习机制,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的动态管理,实现各级别间的紧密联动。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以及回应公众关切问题的力度,从而实质性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其次,关于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进行制度完善,明确各环节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运作,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最后,关于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规范运行和维护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等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宣传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公众服务保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