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教育局网站“温州教育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邮编:325027;电话:0577-88636388;传真:0577-8863161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温州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温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发布教育信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充分利用“温州教育发布”公众号、视频号、“温州教育网”公开主阵地,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温州教育发布公众号刊发稿件762篇,单条阅读量10万+新媒体产品达10余篇,总阅读量超1000万人  次,  粉丝数超64万;温州教育发布视频号发布视频108期,每期阅读量上万,单条最高阅读量达60万+、最高点赞数达5000余次,直播大型活动等42场;温州教育网发布信息1000余条。在2023年全市半年度政务新媒体考核中,“温州教育发布”公众号总分位居全市第一,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教育、了解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共办结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31件,均为自然人通过“温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提交申请,内容涉及施教区划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公立小学专任教师总人数等,我局均按时予以办结,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保密管理,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每月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全面加强信息发布审核。

   (四)平台建设

  持续完善“温州教育网”和“温州教育发布”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温州教育网”包括教育机构、教育动态、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等一级栏目,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完善,内容全面。重点公开与公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信息,如招生报名、中考高考政策、考试成绩查询等信息。“温州教育发布”坚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确保发布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五)监督保障

  全面加强监督保障,不断梳理完善温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严格履行《温州市教育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内容审核,提高公开质量。明确内部职责分工,组织加强人员培训,定期自查,加强监督,确保信息发布责任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2

0

0

0

0

0

1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1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工作实效得到进一步加强。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网站部分栏目设置不合理,二是网站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均衡。2024年,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逐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优化栏目设置,加强各栏目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梳理明确各栏目的负责处室、信息发布要求等内容。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日常培训、考核奖惩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政治素养与敏感性,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