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温州市水利局网站(wzsl.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温州市河湖管理中心(地址:温州市绣山路198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9992297、0577-5757996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温州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群众关切回应、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增进社会公众对水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一)主动公开

1.抓好平台信息公开。2023年温州市水利局网站、“温州水利”微信公众号等主要平台公开政务信息2829条。其中,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477条,开设6个专题(其中新设“温州市水利风景区”“2022年度温州水利十件大事”“2023‘世界水日’”等专题3个),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52条。

2.深入政策文件解读。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2023年发布政策性文件《温州市水利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并进行详细政策解读;制作政策(重要)文件解读图解3篇,进一步丰富政策和重要文件解读及信息公开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3.丰富政务公开渠道。一是借力新闻媒体。全年组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报会、通气会)3期、媒体集中采风活动6场。重点策划了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水利防汛等重点报道,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570篇。二是开展互动交流。在“温州水利”微信公众号开展节约用水、水土保持、山洪防御、水文化、水源保护等多期有奖问答和留言活动,进一步增进公众对温州水情的认知。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温州市水利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11件,其中属于我局公开内容1件,非我局掌握信息1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等法定信息均及时发布上网,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文件、重大工作动态等水利领域重点信息均通过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温州水利”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及时排查整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的错误链接等,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健康运行。

(五)监督保障

修订完善《温州市水利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落实公开信息层级审核机制,防止公开的信息失实、失信,防止不当公开;加强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凡是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系统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组织信息宣传综合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工作有待提升。二是对重点工作解读力度及解读方式存在不足。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引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和完善政府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二是加强重点工作及政策解读力度,持续优化、丰富水利政策(重要文件、重点工作等)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