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温州市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温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wztjj.wenzhou.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1号楼514办公室;邮编:325009;电话:0577-8896758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温州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推动政务公开信息更加透明规范、服务更加高效优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完善数据及信息发布制度,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维发布统计政策文件及解读、工作动态等。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472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72条,“温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2条,市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2条,在各级媒体发布信息46条。
主动对接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温州统计工作成效,如温州“五经普”优秀“两员”事迹多次获中国信息报、浙江日报等点赞报道;积极在浙江日报“潮新闻”、掌上温州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温州统计数据分析及解读文章;“温州统计”微信公众号订阅数突破2.3万人,全年推送微信公众号信息242条,阅读量12.2万余人次,订阅数、发布文章数均创历史新高,温州统计影响力和关注度进一步增强。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持续完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依托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指派专人,全年累计接收办结并公开答复群众留言78条,平均办理时间1天,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沟通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做好年度公报、统计年鉴等统计数据发布,信息变化后24小时内更新维护各类基本信息。严格实行对外发布信息的“三审三校”制度,所有内容均经局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审定,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自查清理,确保所有公开的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精心策划推出“数说温州75年”系列主题报道,在浙江日报“潮新闻”、温度新闻等全媒体平台发布,同步在“温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开设相关专栏;在官方门户网站新设“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问题解答专栏”,发布五经普工作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以及解答,为温州1.2万名普查登记工作者提供精准指导。
(五)强化监督保障
温州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从源头上把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二是强化问题整改,对标上级部门考核要求和检查通报,及时梳理并规范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加强舆情监控。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舆论引导和网络安全建设,2024年未发生重大舆情。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温州市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审核具有周期性,导致部分统计数据的发布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实时数据的需求。二是信息公开渠道相对单一,主要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信息,对媒体平台的利用还不够充分,限制了信息传播的广度和深度。三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以文字解读为主,缺乏生动形象的图表、视频等多媒体解读方式,导致公众对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
针对上述问题,温州市统计局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一是优化数据处理流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缩短数据收集和审核的时间,确保统计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开。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提高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等的频率,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图表图解、视频动画、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全方位、多层次解读,让公众更易懂、更易接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温州市统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