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6号,电话:0577-89660109)。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度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双升级相融合,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23年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6条:政策文件35件,政策解读8件,通知公告241条,重点领域51条、规划计划3条、人事信息8条。2023年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29 条。2023年,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领办“两会”建议提案124件,其中主办件15件、会办件109件,公开了全部主办件的答复。2023年举办新闻发布会2场,协同参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5场。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全年依法规范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7件,不予处理8件。

(三)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严格把关,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坚持常态化开展隐私排查工作,对于涉及保密、个人隐私、敏感、错别字等方面问题进行审查。

(四)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优化升级、融媒共享,构建政务新媒体、惠企“心”媒体宣传矩阵,“两微”粉丝双双10万+,通过政务公开、政务聚焦、温州“食安国创”进行时、入市第一课等专题专栏,为广大企业、市民提供零距离服务,网络直播15期、推文1000余条、年度阅读量逾千万。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运行,各处室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市局公开办、机关纪委依照职责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终中层单位考核考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3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7

行政强制

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1

0

0

0

1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1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0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1

0

0

0

1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存在公开征求意见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二是政策文件解读的质量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使政务人员能够及时了解该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公开目录及平台操作,提高政务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进提升信息发布标准化、规范化。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培育壮大解读团队,充分发挥部门负责同志、专业人员、专家学者的作用,讲清楚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要素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政策文件的特点,进行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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