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一、总体情况

市投资促进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

依托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和内容保障,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力度。完善门户网站功能结构,系统梳理官方门户网站,设置组织机构、招商动态、政务公开等栏目,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09条,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主载体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统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修改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网络问政和新闻发布流程等。内容主要涉及招商引资、温商回归、商会建设等领域,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规范性公文,以及工作动态、经验总结等方面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实现公开渠道多样化,公开内容丰富化。除重点依靠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外,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全文电子化率100%。举办温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以“紧盯产业新风口,瞄准行业大块头,全市招商引智交出高分‘成绩单’”为主题,局领导班子向公众介绍温州市投资促进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提问。与浙江日报合作,推出“追新记”系列报道,聚焦温州新能源产业招引落地。李敏副局长做客视政厅.公报有约直播间,解读《温州市“全球招商合作伙伴”实施方案(试行)》。推出“2022-2023重大招引落地项目成果展示活动”,市县联动、整体推进,通过媒体宣传、信息专报、成果展示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展示招商成效及项目进展。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查漏洞、找问题、及时整改,巩固长效管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满足在外商会、在外温商和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促进我市投促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一方面,要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快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着重加强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信息的配套解读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