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02-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教育局网站“温州教育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邮编:325027;电话:0577-88636388;传真:0577-88639801)。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实施《温州市教育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把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充实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各项工作全面、规范开展。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温州教育网为重点,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同时,我局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要求,建立了本部门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信息来源处室和局办公室双重审查制度,特别是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均做到严审严查,确保不泄露信息,在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促进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性。我局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平均三天发布一次信息,发布时间均能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保时效性强的信息能及时发布,并对已经变化的信息或发布有误的信息及时更新或变更。

  (三)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根据市政府信息发布规范,我局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便于公众查询、阅读。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通过温州教育网、温州微教育(微博)、温州教育发布(微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已主动公开信息1727条,信息主要在政策文件、政务动态、政务动态、计划总结、通知公告、建议提案等方面。制定实施温州市教育局舆情应对工作制度,并纳入校安八项制度。制定实施温州教育新闻发布制度,和媒体保持友好紧密合作,特别是针对招生、考试等重要政策的出台,通过招生政策发布会、新闻媒体等途径及时发布。具体做法如下:

  (一)组织重大事项新闻发布工作。充分利用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等不同形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今年来,我们组织开展了市区东部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新优质学校”推进、教育督导公报、学前教育、考试招生、温州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温州生源学生体质健康等6次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会。

   (二)围绕教育局中心工作、重点和亮点工作,及时向本地媒体、省级及国家级媒体提供新闻信息和素材,协助媒体完成招生考试、名校长专栏、新优质学校、县(市、区)一把手谈教育、温州义务教育发展新路径、教师节、市长热线等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根据市教育局工作重点的安排,每月在“教育新闻信息发布平台”教育新闻信息,邀请纸媒、电视台记者参加并报道,做好媒体协调联络工作。人民日报发表2篇,光明日报发表2篇,中国教育报发表7篇,中宣部党建网发表1篇;浙江教育报发表62篇;温州日报等本地媒体发表重要稿件111篇。

  (三)做好温州教育网日常稿件审核、发布工作,温州微教育官方微博日常更新,给温州发布提供微信素材。2016年,温州教育信息平台收到稿件约1900条,发布稿件约1100条;政务微博“温州微教育”全年发布微博225条,根据《温州发布信息采用情况统计表》,截至12月份,被温州发布微博录用稿件16条。政务微信公众号“温州教育发布”,于12月16日开通,至2016年12月31日发布微信42条。在未开通微信公众号的前提下,提供微信素材11条,均被《温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录用。

  (四)常规每周2次发布《温州教育舆情报告》,全年已发布报告101期;发现负面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并做好线上线下处置工作。建好全市教育舆情监督员队伍(70余人),并在此基础上建设核心评论员队,纳入市委宣传部网格管理。积极配合温州辟谣举报平台工作,在温州辟谣微信公众号上刊发辟谣帖子8个,由于响应及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对培训机构或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的行政许可,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们要求培训机构或民办学校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报纸上公开登报不少于15个工作日,2016年依法公开举办者变更信息的有温州市彼昂外语培训学校、温州市春华培训中心、平阳县育秀中学、苍南县金乡卫城中学4所学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指南、本部门网站和机关办事栏均对外公布了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目前,市民主要通过公开电话咨询和上门垂询等方式获取有关信息,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学校招生与收费、教育考试报名等信息,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均能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等服务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收到青青家园住户周洁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1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因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复议件共1件,温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温政行复〔2016〕49号)做出维持政府公开答复行为的决定,后该申请人又为此提起行政诉讼,我局作出积极应对,该案件在开庭前申请人自愿申请撤诉(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6〕浙江0302行初192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健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均衡、网站在线服务功能不强等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举措

  2017年,我局将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继续健全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

  (二)继续拓展温州教育网、温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覆盖面,重点做好重大决策出台、招生考试动态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加强宣传,提高公众主动获取信息的积极性。结合我局的重点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部门工作和社会服务。

   

  温州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9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温州市教育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05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67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10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2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9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8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1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1(申请人撤诉)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7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