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有关文件精神,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服务实效进一步提高。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6年,结合财政地税部门工作实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有序运行,为提高财税管理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按照《条例》相关规定,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平台的信息发布,并将公开的内容细化分解到各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到位。三是继续发挥传统渠道作用,做好门户网站信息资源的整合,调整政策栏目,优化政策信息展现方式,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四是着力拓展新媒体渠道,在微信微博方面,“温州财税”通过财税资讯快传递、图文结合拓形式、活动多样引关注等方式,逐步提升服务水平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充分运用温州财税信息网、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微信微博、《温州财税与会计》刊物、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政策汇编等公开平台和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及时答复网上咨询的各类问题243件。微信微博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178条,通过新浪腾讯微博共发博转帖信息80条。
重点领域公开情况:我局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按时按规定完成2016年市级预算报告及附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2015年市级决算报告及附表、“三公”经费决算、2016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方案报告等的公开工作,按时按规定批复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及2015年市级部门决算。加强预决算公开制度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督促各部门重视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坚持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规范财政管理,健全信息披露制度,预算透明度得到各界充分肯定,2016年预算草案人大代表赞成率达92.7%,创近五年来新高;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重点部门市人大审查赞成率达93.6%,比上年高2.2个百分点;在清华大学发布的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市政府财政透明度排名榜上我市位列全国第十、全省第二,取得了排行榜发布5年来的最好成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1件,已按《条例》规定按时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单位动态性政务信息为主,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信息内容数量较少,用户访问量不大。同时,在服务措施的优化、公开程序的规范、公开渠道的创新等方面也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突出政府信息重点领域内容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增强培训效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提高网站用户体验度,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温州市财政(地税)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1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5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2 |
填报人:周敏 联系电话:88529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