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7-02-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温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联系,办公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890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77-88602925;传真号码:0577-88860333;电子邮箱:xxgk@wzjt.gov.cn;邮政编码:325028)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0号)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切和期待,坚持“三严三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纠正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注重加强协调联动制度机制建设,促进信息共享共用,以公开促进重要政策的制定,以公开促进中心工作的落实,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为建设阳光、法治政府部门提供保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信息服务。

  (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实效。 
  1.着力提升公开质量。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打造好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针对第三方评测机构评估反馈的问题,对标先进,自我加压,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和梳理政府网站中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对于重点事项采取了对口协调、督办的方式,促进有效落实。组织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两次改版,新版政府网站通过页面重构及优化,网站首页响应时间缩短了0.6秒,有效改善了用户的速度体验,裁撤合并了70余个冗繁栏目,信息查询效率显著提升。

  2.以公开促进重要政策的制定。为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制度等重大政策调整,我局加强前期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议研究及政策解读等有关环节的信息公开,主动将改革的每一步进展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有关政策措施的意见,为科学决策奠定了基础。

  3.以公开促进中心工作的落实。我局2016年积极落实了省市政府民办实事和农村公路、高速公路ETC、社区巴士、乡村巴士等更贴近民生10件实事,通过年初主动向社会公布工作目标和计划、年中公布推进和开展情况、年底再公开落实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地促进了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的落实。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要求,结合我局职责和重点工作,制定印发了《2016年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布。
  1.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建立管理权力清单制度并对外公开。二是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公开机制。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和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对分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告。三是积极推行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理。已将我局所有审批许可工作纳入了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运行,对网上申请的行政许可进行受理、审批和审批结果在线公示。

   2.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一是积极推进交通建设项目审批等信息的公开。2016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多项交通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及时将备案结果告知行政相对人。二是督促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合同履约等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施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信息外,要求凡具有广泛约束力的政策措施,不仅要做到结果公开,更要落实过程公开和执行公开,从源头上避免“暗箱操作”和防范腐败风险,增强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方便公众监督。2016年度新增的在各类途径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47条,涉及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预算公开、监督检查、人事管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制度建设等项内容。
  (一)以政策性文件公开为抓手,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2016年,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5388条,增进了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了解。
  (二)以政策制定过程公开为重点,增强群众的参与权。
  我局加强对制定政策、履行审批、许可职责方面的过程公开,如针对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等事项,加强对前期调研、文件起草、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及有关统计数据等的信息主动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出台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增强其参与权,营造良好的政策执行环境。
  (三)多种形式开展信息互动。加强与社会的信息互动。我们采取的措施,一是依托网站开展网上公示、网上征求意见、网上调查、网上评选等各类互动工作,如交通工程招投标公示、企业处罚公示、三严三实征求意见、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最美交通人评选等。二是依托12328交通服务热线解答市民的疑问,咨询内容涉及高速公路、超限超载举报、路政许可、道路运输、公交出行、港政执法等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无依申请公开、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局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相关职责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效率待进一步提高。
  (二)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加强。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提升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三)信息公开平台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在大数据运用、信息互联开放、共享等方面差距较大,部政府网站个别栏目和内容仍存在更新不及时现象。 
  (四)信息公开工作评价、监督、问责、奖励机制等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有效落实。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局规范性政策文件的主动公开工作,明确公开责任,严格公开时限和公开程序,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推动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的公开工作。
  (二)继续推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结合我局的职责,贴近民生需求和社会关注,重点推进经费使用、行政审批、工程建设、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信用等信息的公开。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对部门规章(部令)和社会关注度高、关系民生的政策同步开展解读。建立由政策制定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解读评论文章或开展访谈的解读机制,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要更多运用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群众疑惑、不实传言等做出适时回应,增进理解、扩大共识。组织协调好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动态更新,及时通报重要情况。
  (四)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和告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功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及时研究解决申请公开中的复杂、疑难和热点问题,建立依申请公开内容纳入主动公开范围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效率,依法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五)全面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局门户网站顶层设计,完善网站运维管理机制、标准规范体系和网站共建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从内容建设、传播能力、布局设计等方面,全面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消除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充分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探索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开发以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为终端的网站移动应用系统。加快建设涵盖信息发布、交流分享、消息推送、在线办事等功能的网站微门户,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和服务。整合部政府网站各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系统,优化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流程。
  2017年,我局将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按照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高效、优质的服务,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全面发展。
 

  九、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84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38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14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14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44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