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2-2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6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温州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温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我局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重点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建设。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可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改善服务,从而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府办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好审查关,坚决将应公开的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力争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加强我局机关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单位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同时,要求相关责任人将产生的信息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力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日常工作,完善制度。根据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月度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自实施《条例》以来,我局精心安排,特指定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专题负责此项工作,一名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公开工作,一名同志负责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配合法治政府建设,建立了政府信息产生、编制、审核、发布完整的工作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并逐步把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纳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积极推动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进行全面梳理、逐级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同时还借助我局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快捷、方便的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信息3条;人事信息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很远,在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由于信息公开技术手段的更新还较慢,硬件设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培训还不是很到位,导致公开信息分类和合理性与相关要求还有差距;由于办公室有时因工作量大,人员缺乏,未能保证及时公开,影响时效性。
  为此,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1、加大公开力度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我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
  2、加强制度落实
  按照《条例》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调动各处室的积极性,及时提供更新信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3、强化日常管理
  将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件)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月12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5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单位负责人:项伟胜     审核人:魏葆春   填报人:周畅

联系电话:  88961512               填报日期:20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