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2-2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行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站、办事大厅、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各类信息总计1638条。

    二、本部门牵头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对48件行政处罚案件结果进行了网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其中,市局支队有2起案件被省局列为督办案件,一起是微整形美容类假药系列案,得到了省食药局副局长邵元昌的批示肯定;另一起非法经营回收药品团伙案。另外,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前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李福伦等8人涉嫌销售有毒保健品“奇抗牌山药片”一案作出一审判决,8位嫌疑人均获得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判决罚金累计高达707万元,其中,主犯获有期徒刑15年,被判罚金660万元,成为我市有史以来被判罚金最高的涉毒食品药品案件。我市各大媒体、公共微信平台等都进行了报道,有力有效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温州“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市”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推进企业信息公开: 企业年报情况:2015年度企业应年报数17.25万家,实际年报数为15.48家,查无下落9505户,年报完成率95.23%,年度个体工商户应年报数为52.59万户,实际年报数为46.33万户,查无下落33742户,年报完成率94.52%,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数12239户,实际年报数为9832户,查无下落1855户,年报完成率33919条,移出经营异常的2166户,4547条,以上信息全部已通过浙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众公示。

市场监管部门公示履职产生的企业(含专社)信息情况: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公示系统公示了287家企业(含农专社)的1281条股权质押信息,603家企业(含农专社)的753条动产抵押信息,2823家企业(含农专社)的2977条行政处罚信息.

    (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全面落实“谁许可谁管理”,实现许可、监管权责相一致。上半年,全市共受理、审查食品许可申请166家,不予许可12家,不予许可率为7.2%。二是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全市定性检测食品20.04万余批次、合格19.87万余批次、合格率99.15%;定量检测食品7783批次、合格7022批次、合格率90.22%。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权威信息、消费提示和风险警示,每季度以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提升与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水平。三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我局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舆情24小时专项监测制度和应急联动互动机制,与市应急联动中心、12315投诉举报中心密切配合,及时化解社会恐慌。依法查处散布虚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违法行为,联合市公安局查处了全省首例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案,对散布“吃了激素猪肉拉肚子”虚假信息的责任人陈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市本级、平阳县联动,连夜对网上流传的“平阳一男子捞地沟油”不实视频进行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发布了事实真相调查结果,及时消除社会恐慌,有力地维护了食品安全工作的舆论环境。我市上半年以来的突发舆情处置工作得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领导、省食药局领导和市政府张耕市长等批示肯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已建立当面和网上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今年共收到申请  33件,其中网上电子邮件 28 件、信件邮寄  4件。对全部申请进行了答复,其中同意全部公开数25  件,“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0件,“信息不存在”数 3 件,“非本机关信息”数  4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以市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 0 件,诉讼 0 件(维持)。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也没有发生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此,2016年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

  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行政行为和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

  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温州市市场监管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0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7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3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80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87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33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9

     4.信函申请数

4

  (二)申请办结数

33

     1.按时办结数

3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3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