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关于印发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 号)、《关于印发 2019 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37 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19〕13 号)等相关要求编制,内容涵盖2019年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 我办按照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 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做到了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取得了新的进展。
2019年,我办积极对接各大媒体对2019年度全市金融业考核暨万人评议金融机构动员部署会、温州企业香港上市培训暨港交所交流活动、“金融大脑”平台正式上线发布、“金融诚信伴我行”主题活动、“金融服务重点拟上市企业交流活动”、省委改革委审议通过《深化温州金融改革服务民营经济实施方案》、金改20人论坛等我办举办的重大活动进行宣传公开。与温州日报签订合同,于2019年先后发布十期《建功“两区”建设,金融高质量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系列报道,内容分别为企业上市、政府增信、“白名单”企业帮扶、“金融法治+文化礼堂”和“两个健康”、深化金改和“融资畅通工程”、“百名行长进民企”、“个人破产制度改革”、“万人评议”等。召开深化温州金融改革助力“融资畅通工程”新闻发布会,主要领导出席,对金改方案进行深入解读。积极参与市府办政务公开处组织的政务公开“三大评选”,由我办金融稳定处提供的“打造金融进文化礼堂信息公开宣称新模式”成功获评十大政务公开创新举措。对微信公众号—温州金融汇的下方栏目进行了重新设置,将“风险防范”单独设为一栏,涵盖地方金融监管、执法信息公开、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举报投诉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4条。其中政务微博公开16条,政务微信公开48条,政府网站信息发布370条,其他对外公开400条(主要是新闻报道)。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办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温州市金融办门户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zjrb.wenzhou.gov.cn/。
2.通过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7534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2件,均及时予以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1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发生2起涉及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办均胜诉。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金融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子栏目设置还不够合理,方便群众检索查询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形式比较单一、内容不够丰富。
为此,在今后工作中,我办将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途径,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搞好宣传教育;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推动温州金融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