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本报告由温州市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温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wztjj.wenzhou.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1号楼514办公室;邮编:325009;电话:0577-88967581;传真:0577-8896255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温州市统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按照“对外受理提供由指定处室统一负责,内部具体办理由相关处室共同承担”信息公开工作模式,全面做好统计相关工作信息的公布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2020年,我局根据《温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确保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落实,进一步加强机构人员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建立《2020年温州市统计局外网栏目维护责任清单》,根据岗位调整实时更新经办人员信息,并做到及时提醒。

(二)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有力。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建立市县两级对接会商机制,高质量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办结14件。高度重视群众意见,门户网站接收并办结群众留言51条,其中公开答复43条(其余为涉密),平均办理时间1.5天。2020年,局党组书记、局长参与“小康中国·温州故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全市固定资产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完成情况等有关内容,回应公众民生关注热点及时有效。

(三)平台运用稳步开展。今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110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0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1条(其中“温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7条、“温州普查”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4期64条),市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2条,在各级媒体发布信息83条。一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功能。我局门户网站设置了组织机构、工作动态、统计数据、政务公开、统计知识、统计法制、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统计信用公示等9个一级栏目30个二级栏目,2020全年发布信息904条,含概况类信息更新19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42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37条,政策解读2个,门户网站主载体作用更加凸显。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主动对接中央、省市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局重点工作,“全国首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党建业务双融共促”“统计执法无接触执法新方式”等创新亮点工作被中国信息报、浙江日报、浙江新闻APP及温州日报、温州都市报、温州晚报等采用,扩大了温州统计社会影响力。三是进一步探索新媒体运用。充分发挥局微信公众号宣传作用,“温州统计”公众号订阅数达3867,累计阅读量超3.3万人次,创历史新高;“温州普查”微信公众号订阅数达6899,发布信息中5篇被国家统计局转发录用、13篇被省统计局转发录用,进一步丰富我局信息公开的渠道。

(四)公开机制逐步健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进一步健全审核流程,信息发布前严格审核,发布后定期维护并做好文件有效性管理。建立完善网站安全监测预警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信息发布审查,所有上网信息经专人审查后予以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如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时,内容还需更加丰富生动;主动公开的栏目建设、信息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增加。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统计局将配优配强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并将通过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等手段方式,加大多媒体信息推广力度,加强与其他部门、新闻媒体、社区团体等合作互动,采取图表图解、生动案例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提高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市统计局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