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年报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年报中的统计数据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从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上可下载本年报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地址:温州市南浦路南塘住宅区1组团1幢9楼,邮编:325000;电话:0577-88865609。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苑敬敏副局长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兼职人员,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并将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内容,对机关各处室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注重对政务信息公开兼职人员教育培训,督促其学习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好上级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

(二)优化页面,平台建设提档升级。一是优化版块设计。按照“群众需要、方便获取”的原则,根据市府办政务公开处、市大数据的统一部署,对政务公开栏目再次优化设置。网站页面顶端专栏设置“政务公开”版块,将处室版块统一纳入,全面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获取各类信息。在网站标题栏设置“办事服务”栏,直接转链到我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部门办事清单,为群众查询办事所需材料和流程提供便利。二是新增职能版块。为让企业、群众了解我局本轮机构改革后的新增职能,在业务频道增设粮食政务、仓储安全和物资储备栏目,及时公开粮食相关政务、抗台救灾、重要物资储备等相关信息。

(三)丰富内容,推进信息覆盖扩面。我局及时将应主动公开的,如机构概况、领导信息、预决算执行情况等,在政务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开;按规定及时上报公开年度报告并于2020年1月21日发布;及时公开9项政策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做好政策解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我局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抽查结果等;每周公布温州市粮情监测信息,方便群众知晓我市最新粮食销售价格;第一时间公开全市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各单位采购公告,保证采购的公平性;按时公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条例》第二章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并及时更新信息,使信息内容保持时效性,没有出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2020年,我局通过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条,其中人事任免、规划计划、统计信息等均按时公开。局门户网站-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布信息599条,微信订阅号56条。及时公布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日常政务信息、最新政策法规及解读、各类招投标、粮食交易市场周报。同时,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2020年部门决算、2020年部门预算及下达2020年度粮食安全市场调控专项资金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根据《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确定本部门受理机构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联系电话为88865629。202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数0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内容的多样性有待加强;二是网站内容外链不规范;三是新媒体内容监管有待加强。

今后我局将立足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在政策解读栏目内发布有政策解读信息,在原文字版解读的基础上,通过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二是及时修改错链。紧盯温州市政府网站群运维监管平台、浙江省政府网站外链监管系统定期发布的监测结果,按要求修改网络错误、访问错误、服务错误等链接,及时规范外部链接。三是加强新媒体内容监管。紧盯政务新媒体云监管平台定期发布的监测结果,按要求修改微信内容错误、链接错误等问题,加强发布内容错别字审核。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