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我委认真总结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ty.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温州大道1525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679250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省厅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构建维护省、市统一信息公开平台,拓宽各项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确实有效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工作需要,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大规模调整和改进,使其更适应新环境、新形势下政务公开要求。比如,及时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条件等事项,促进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及时完善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领导成员、组织机构等信息,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及时整合优化专题专栏子栏目,避免信息重复造成资源浪费;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明确列入管委会领导分工,明确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并指定2名干部具体负责;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加强平台建设,严守舆论阵地。
我委以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为政务信息发布的主阵地,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新媒体平台建设,以生动图文、视频等形式实现信息“送货上门”,满足群众信息需求。今年以来,我委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发布工作动态、新闻资讯和专题专栏等信息343条,推送微信公众号信息251篇。同时,拓宽信息宣传渠道,积极与电视、报刊和网络等主流媒体对接,搭建“三位一体”宣传平台,拓宽宣传主阵地。在中央、省级媒体发布17篇新闻报道,在市级媒体发布36篇新闻报道。其中新华社《“宁舍千亿,也要千年” 温州“污水坑”变身生态园》对生态园保护建设情况进行大篇幅报道;人民日报浙江分社社长李中文专门来生态园调研,浙江日报、浙江新闻等10多家省级媒体聚焦生态园管委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行宣传报道;结合五一、国庆等节点对三垟湿地新开放项目和景点进行系列报道,营造良好的节日宣传氛围。
(三)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公开力度。
认真学习执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做到政策解读材料与规范性文件同步发布。我委主要负责人郑华积极参与接听12345市民电话,在线回答网友提问11个,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线下组织市民参观三垟湿地,开展五一瓯地嘉年华、自然嘉年华等公益文旅活动,积极参加市住建局举办的“大建大美同心同享”“月光经济”等活动,让群众亲身体验三垟湿地保护建设成果,三垟湿地社会影响力、美誉度逐步提升。
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增强政务舆情处置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齐建强网评员队伍38人;与温州网建立合作,帮助监测、分析、预警涉及生态园的舆情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舆情,做到密切关注和及时处置;每月对舆情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和通报,加强与街道的信息互通,强化舆论引导主动权。据统计,今年妥善处理相关网络舆情50余条,回应重大舆情1次。
(四)严格内容审查,严防秘密泄露
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和保密原则。对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信息,认真进行审查,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至今,未出现过信息公开工作泄密情况。加强管委会内部部门联动和市司法部门的联系配合,认真对待每一份信息公开申请,耐心做好申请人的解释答复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8 | 0 | 0 | 0 | 0 | 0 | 4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七)总计 | 46 | 0 | 0 | 0 | 0 | 0 | 4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6 | 4 | 0 | 13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不断地满足社会公众对信息的需求,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相比,也存在不足:一是各部门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信息力度不足;二是门户网站存在栏目定位不明确,内容交叉的问题;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整合栏目资源。统一分类口径,优化官网栏目设置,合并内容类似栏目,取消不常更新的栏目。
二是制定信息公开制度。梳理需公开的项目清单,制定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考核促部门联动,强化对行政审批、招标投标、国土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发布。
三是继续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主动了解申请人的诉求,尽量满足其需要,坚持做好疏导、安抚劝说工作,积极做好和上级机关、兄弟单位、司法部门的汇报联系工作,互相帮助,互通有无,努力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是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积极参加市府办政务公开处举办的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开展管委会内部政务信息法律法规条例学习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