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的调整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市对2025年12月31日以前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了《2026年度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已于2026年6月18日至7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相关起草单位认为《温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条件尚不成熟,建议推迟修订工作,将该2个文件清理结果从原清理意见“拟修改”调整为“继续有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9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市司法局。

  联系人:艾颂玲;

  联系电话:0577-88369742;

  邮箱:wzssfjfwc@163.com;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91号;

  附件:

  1.《2026年度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的调整内容.doc

  2.调整后的《2026年度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司法局

  2026年8月31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6-08-31 截止日期:2026-09-10

关于《2026年度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的调整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2026年度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的调整内容,于2026年8月31日-9月10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司法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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