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苍南县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的批复
苍南县人民政府:
苍政〔2003〕63号请示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苍南县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农业 规划 批复
抄 送:省农业区划办公室,市计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