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05-0641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类
文 号: 温政发〔2005〕6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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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温政发〔200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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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卫生发展规划(2005年-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 02- 04 16: 0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卫生发展规划(2005-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二月四日

        
温州市卫生发展规划(2005-2015年)

第一章发展现状及基础

        一、卫生现状。
        (一)人口和健康状况。
        2003年,全市常住户籍人口742.28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34.65万人,市辖县(市)人口607.63万人。全市医疗服务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约750万人。
        2003年,我市人口出生率为14.3‰,死亡率5.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3‰,婴儿死亡率7.17‰,孕产妇死亡率为11.17/ 10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9.11%,卫生户厕普及率78.13%,人均期望寿命达76.16岁,高于全国、全省水平。
        (二)卫生资源状况。
        2003年,全市各类卫生机构共852家。其中综合性医院27家,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12家,专科医院27家,卫生监督所19家,疾控中心12家,妇保机构10家,医学院校7所,医学科研机构2所,采供血机构5家,急救中心(站)2所,卫生院及分院465家,其他机构264家;全市编制床位共15581张,千人医院床位数2.10张;卫技人员21990人,千人医生数1.25人。2003年全市卫生事业费为29307.2万元,人均卫生事业费39.65元。
        (三)卫生服务状况。
        2003年,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不包括诊所、村卫生室)总门诊量1528.72万人次,住院量463553人次;床位使用率66.08%;出院者平均住院日9.0天。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总体资源不足和局部浪费并存;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相对落后;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缺乏活力;政府投入不足,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等。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提高健康素质为目标,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发展,围绕实施“一港三城”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规划原则。
        (一)协调有序、整合优化的原则。按照规划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加大对卫生资源的调控,促进其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有序,整合优化各层次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及协作关系,形成功能互补、便捷高效的卫生服务体系。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在统筹发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领域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公共卫生、农村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快预防保健与健康教育、中医中药、科技创新与信息网络等领域建设与发展。
        (三)适度超前、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适度超前规划全市医疗卫生区域布局,安排好“十一五”期间卫生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本着高效利用和节约资源的要求,合理设置新扩建项目。
        三、规划区域范围。
        第一层次,中心城区(主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和洞头县及瓯北片、七里片。
        第二层次,大都市区域范围。大都市区域范围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县及永嘉县上塘—瓯北、乌牛,乐清市乐成、柳市、北白象、七里、黄华,瑞安市的莘塍、安阳、塘下、飞云。
        第三层次,温州市域范围。温州市域范围包括鹿城、龙湾、瓯海三区,乐清、瑞安两市及永嘉、洞头、平阳、苍南、文成、泰顺六县的行政区域范围。
        四、规划对象。
        规划范围包括温州区域范围内各种所有制的卫生资源。对100张以下床位的乡镇医院及农村乡镇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由各县(市、区)负责规划设置。
        五、规划期限。
        近期到2010年,远期到2015年,个别建设项目展望到2020年。

第三章目标和任务

        一、发展目标。
        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卫生发展框架,构筑起费用相对低廉的优质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服务、康复保健网络。到2010年,温州发展成为浙江省的医疗副中心,浙南闽北的医疗中心。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反映居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部分主要指标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指标2010年
        ——人群健康指标
        人均期望寿命76岁以上
        婴儿死亡率≤20‰
        孕产妇死亡率≤20/10万
        ——资源指标
        卫生事业占政府财政支出的比例达5%以上
        千人床位数3.80
        千人医生数2.0
        卫技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50%
        ——卫生服务状况
        现代结核病控制措施覆盖率96%以上
        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人群覆盖率60%以上
        社区人群全科医疗覆盖率≥8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90%
        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90%
        儿童计划免疫以乡为单位“五苗”接种率≥90%
        ——生活方式与环境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5%
        卫生厕所普及率80%以上
        成年人体质指数良好比例70%以上
        二、主要任务。
        根据温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城市化进程和医疗卫生市场需求趋势,“十一五”期间,通过卫生资源的存量调整和增量推动,规划、调整卫生机构的空间布局和功能结构,深化卫生改革和发展,实施科教兴医,加快形成与城市化要求相适应的、集预防、医疗、急救、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具有现代化水平的卫生服务体系以及行为规范、办事高效的监督执法体系。
        (一)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及预防控制能力。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令第376号要求,“十一五”期间,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加快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体系。到2007年,基本建成市、县(市、区)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工作用房及标准实验室。市本级建设的P2实验室要达到省内同类市(地区)的先进水平,并成为辐射浙南闽北地区的检验检测中心;市本级检验中心在具有常规的理化、微生物检测功能基础上,需具备检测艾滋病病毒、鼠疫杆菌、聚合酶链反应(PCR)等实验条件及水平。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配置要达到县级配置的标准,有条件的县(市)可设立1至2个P2级实验室。
        进一步加强涉及公共卫生疾病的预防及控制。要积极依靠科技,抵御非典型肺炎等疾病的侵袭;加强对霍乱、艾滋病、肺结核、性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大力控制霍乱的发病率,努力实现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阶段性目标;全面开展结核病防治,逐步降低肺结核年患病率及感染率;努力控制性病的增长幅度,力争把性病的年发病增长幅度控制在15%以内;防止鼠疫死灰复燃;巩固脊髓灰质炎、麻风病、丝虫病、疟疾等防治成果。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服务,提高精神疾病就医率,降低复发率。同时要积极开展对心脑血管、糖尿病、恶性肿瘤、意外伤害、职业中毒、心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慢性病以及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编制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我市“十一五”期间,重点是加强市、县综合性医院传(感)染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市级定点的传染病医院通过改扩建,达到三级专科传染病医院标准;县级综合性医院要建有定点传染病区、隔离留观室;市、县二级以上医院应设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等传染病专科门诊。
        完善医疗救治网络体系,提升医疗应急救治水平。重视院前院内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到2010年,市本级建成温州市急救指挥中心,并在市区建设若干个急救站;各县(市)要建立健全120急救系统。同时,加强各医院急诊科、ICU和采供血机构的整合和建设,基本形成功能齐全、反应敏捷、运转协调、覆盖全市城乡的医疗救治体系和一支随时能处置突发疫情的机动应急医疗卫生队伍。
        (二)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
        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医疗卫生体制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体制改革、功能调整、资产重组和改造,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并存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和健康保健体系。建立健全以高水平的医疗中心为龙头,以特色专科医院为骨干,以提供“六位一体”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的医疗服务网络。鼓励支持大型综合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定点协作关系,完善双向转诊机制,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格局。形成城市医院和疾病控制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相互合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妇幼保健体系和康复及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快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及提高医疗机构技术和管理水平,形成一批医疗技术水准较高的现代化医疗机构。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包括市肿瘤医院、市传染病医院)要建成技术高超、设施完善、管理现代、服务一流,集医疗、教学、科研基地于一体的现代化医疗医院;迁扩建市中医院和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市妇产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以及在瑞安、乐清建设上档次的三级综合性医院,组成一批卫生医疗服务的骨干医院,形成辐射浙南、闽北,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医疗中心。在鳌江流域规划新建2所高档次的现代化医院和若干家民营医院,同时加大力度提升现有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医疗水平,形成全市的医疗副中心。鼓励民资、境外资本兴办各类医疗机构或参股、收购现有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金通过多种形式参与规划的新建医院以及市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精神病院等医院的建设,建成一批具有较高医疗服务水准的民营医疗卫生机构。
        重视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十一五”期间,基本形成完善的妇幼保健体系。市妇幼保健所与市三医合并,利用原三医地块及设施,改扩建成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在龙湾中心区建设高档次的温州儿童医院,并使之成为温州区域的妇幼医疗、科研中心;瑞安市、乐清市建成二级妇幼保健院,瓯海区、龙湾区和其他6县建设一级妇幼保健院。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积极提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实施产前诊断、遗传咨询、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听力筛查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措施,加强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重视农村社区妇幼卫生工作,加快乡镇卫生院产科、儿科建设,提高母婴保健质量,降低产后出血和新生儿窒息死亡率。
        建立和完善康复及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城乡群众对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心理保健等综合健康需求。加强精神卫生和医疗康复建设步伐,组织开展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建立综合性精神卫生防治服务新体系。开工建设老年病医院、康复医疗中心、精神病院等医疗机构。
        (三)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全面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到2005年力争全市乡镇全部达标,使农民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富裕小康水平。到2007年,全市基本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80%以上农民参加的、以农村大病统筹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达到农村居民人人享受医疗保障的目标;加强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室的建设,原则上每个乡镇有一所由政府主办的卫生院,为群众提供“六位一体”的卫生保健服务,农村卫生室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组织实施“温州市农村卫生院50强建设”,在全市经济比较发达、居住人口相对集中的集镇,选择50家农村卫生院,通过重点建设和扶持培育,强化提高一批农村卫生院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到2010年,全市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医疗保障路子,逐步形成以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为主体,其它形式为补充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四)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卫生部等《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和《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全市城乡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步伐,积极调整、合理配置城乡卫生资源,促进适宜的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7年,基本建成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其中鹿城、瓯海、龙湾区要率先建成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2010年,全市各县(市、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使广大城乡居民能享受到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符的卫生服务。要把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两个文明建设规划,作为社区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统筹安排。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全科医疗卫生服务;调整安排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费,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价格体系,并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五)强化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努力提高依法监督管理能力。
        按照《浙江省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规划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定岗定编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市卫生监督所按1/10万、县(市、区)卫生监督所按1/1~1.5万人配备执法人员;乡镇(街道)设立县(市、区)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原则上按2~4个乡镇(街道)或6~12万人设置一个卫生监督分所,按每乡镇3~5名配备执法人员;培养及引进一批高素质监督执法人员,装备必要执法工具和应急设备,落实卫生监督经费,形成比较完善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立举报奖励基金,规范投诉查处行为,强化卫生处罚案件的管理,提高综合执法水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卫生行政综合执法力度,依法实行健康相关产品及企业许可的准入和职业危害的预评价等制度,整顿和规范医疗卫生市场秩序,全面实施“温州食品卫生安全信用”等级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卫生法制和卫生知识水平;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卫生审批服务工作。
        (六)提高城乡公共卫生环境建设水平。
        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活动。2005年,温州市区力争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乐清、瑞安两市通过省级卫生城市达标复查。2010年,全市的县城达到全国或省级卫生县城标准,35%建制镇达到市级卫生镇标准,其中1/3争取达到省级卫生镇标准,2~3个跨入国家卫生镇行列,10%乡达到市级卫生乡标准,5~10%村达到县(市)级卫生村标准。发动群众开展除“四害”活动,力争完成以灭鼠、灭蟑、灭蝇等为主要内容的达标任务;开工建设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实现卫生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七)积极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建设
        “十一五”期间,加快以市中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重点的中医医疗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市中医院迁建工程,使其成为浙南地区中医医疗、教学、科研中心。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扩建成为具有中西医结合医疗特色的综合性中医院;全市1/2以上中医医院建成具有专科特色的综合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级重点专科1~2个,省级重点学科、专科达到6~10个,市级重点学科、专科达到15~20个。至少有2个县(市)达到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6个县(市)达到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中医院的科研实验室建设,积极开展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病房和中药房建设,并逐步把中医药工作落实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八)全面实施科教兴医,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深化医学科研机构体制改革,抓好市级“311”重点学科建设;充分发挥温州医学院及附属医院和各市级医院重点学科优势,有计划选择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关键课题进行攻关,重点研究恶性肿瘤、心脑血管和肺部疾病的综合防治和病毒性传染病、老年性疾病及器管移植、介入诊疗技术、海洋生物资源开发等;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创新,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中医药研究,争取对慢性肾炎、肝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骨髓炎、闭塞性脉管炎、不孕不育等疾病的防治有大的突破。
        充分发挥温州医学院育才的优势,加快高等人才培养。发挥市卫生干校知识更新、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医技人员素质。对市、县两级疾控专业人员和基层防保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疾控专业队伍和基层防保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现有初级人员培训,为社区服务输送急需的全科医生;对县和县以下在职卫技人员进行转型教育,对中级和中级以上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医学更新教育。2007年,基本完成县、乡两级管理人员培训,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率达70~80%以上。认真做好国家级、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发展工作,落实中医重点专科技术骨干培养计划,培养中医学科带头人及各类中医药人才。同时,引进、培养一批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提高我市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以及医疗技术水平。
        (九)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构建防病监测报告信息平台。
        到2007年,基本建成覆盖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温州卫生信息网络”;积极推动数字化、网络化医院建设,逐步完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各县(市、区)卫生局的网络联接;建设好“温州健康网站”,积极开展网上信息传递和服务。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多种类型的医学科技信息库,促进卫生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贯彻“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一网多用、疫报先行”的建网原则,建立一个连接省、覆盖市、县、乡镇直至到村居的,面向政府、卫生机构(包括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和公众的信息报告传输网络。2007年前,中心卫生院及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开通公共卫生疫情网络直报,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开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网络直报;2010年前,要建立完善突发事件指挥协调电子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完善市、县(市、区)、街道(镇)三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妇幼保健电子信息体系;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传染病疫情监测、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电子报告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完善覆盖全市有关医疗机构、定点医院、传染病门诊等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电子信息网络系统;逐步形成高效快速、功能完善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报告网络。

第四章区域布局

        一、总体布局原则。
        根据城市东扩、西优、南连、北接的发展方向,以及市域中心聚集、南北伸展,乐成—黄华平原和温瑞平原作为温州中心城市功能延伸的主要发展区,鳌江流域下游作为南部中心发展区的市域城镇发展战略,并结合区域范围、人口密度、人群健康状况等因素,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趋势出发,进行科学的规划,形成合理的区域卫生布局设置。
        二、区域卫生布局的设置及要求。
        根据上述卫生区域布局原则,到2010年,全市医疗机构床位达到28540张,千人口床数3.8张,医生床位比0.53,医护比0.66。新建医院达到建筑面积80~90平方米/床、用地面积106~117平方米/床标准。市级医院规模为400~800床,县级医院规模为300~500床。
        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则上按人均占地面积55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建设;市、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原则上参照疾病预防控制用房标准建设,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原则上按人均30~40平方米标准配备工作用房。
        三、卫生区域总体布局。
        (一)温州大都市区。到2010年,温州大都市形成区域面积约为140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400万左右。
        1.中心城区(主城区)。区域面积约1187平方公里,医疗服务人口预计达250万人,为全市政治、商业、金融、文化和科技中心,也是全市医疗服务中心。计划设置床位19500张,设置三级综合性医院8家,三级中医医院2家,三级专科医院8家,其他综合性和专科性医院若干家,急救中心及分站5个,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个、卫生监督所4所、妇幼保健机构4所。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建设高档次的现代化医院。
        (1)鹿城区。区域面积约294平方公里,医疗服务人口预计达85万人。设置三级综合性医院4家,三级中医院2家,其他综合性和专科性医院若干家;市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机构各1所;区级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妇幼保健机构各1所;急救分站机构2所。
        鹿城区分老城区和新城区,医疗机构布局重点是:老城区医疗机构要做好控制和调整,优化存量组合,促进医疗机构上档次、上等级,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新城区卫生机构要按照建设“现代化大都市”要求,建设一批代表区域内较高医疗技术水准的现代化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医疗科研机构及后勤服务设施。同时,积极鼓励老城区无医疗用房的医疗机构向新城区发展。
        “十一五”期间,需新、迁、扩建医疗机构15家(详见附表)。其中新建项目有市急救中心黄龙分站、国际康复中心及在蒲州新建二级专科医院等3家;迁建项目有市中医院、鹿城区藤桥和双屿医院等3家;改扩建项目有市传染病院、附二医、市二医、市妇幼保健院、温州康宁医院等6家医院;续建项目有市卫生中心(血站、妇幼、监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温州心血管医院等3家。
        (2)瓯海区。区域面积约614平方公里,医疗服务人口预计达60万人。设置三级综合性医院2家,其他综合性和专科性医院若干家;区级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妇幼保健机构各1所,市急救中心和急救分站机构各1所。
        “十一五”期间,需新、迁、扩建医疗机构13家(详见附表)。其中新建项目有市老年病医院、市急救中心丽岙分站,并在瓯海娄桥(瓯海行政中心)、瓯海潘桥(新火车站)预留建设用地,新建两家综合医院;迁建项目有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温州医疗中心)、温州市精神病院、瓯海区丽岙医院以及市急救中心等4家;扩建项目有市康复医院(戒毒中心)、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瓯海区瞿溪医院、瓯海区新桥医院和瓯海区茶山医院等5家。
        (3)龙湾区。区域面积279平方公里,医疗服务人口预计达55万。设置三级综合性医院2家,三级专科医院2家,其他综合性和专科性医院若干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急救分站各1所,市、区级疾病预防机构各1所。
        “十一五”期间,需新、迁、扩建医疗卫生机构14家(详见附表)。其中新建项目有温州市儿童医院、温州阳光医院、市急救中心永中分站,并在龙湾区预留卫生建设用地,新建一所由外资投资的三级综合医院;迁建项目有龙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龙湾区卫生监督中心)、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龙湾区海城医院等4家;扩建项目有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龙湾区天河医院、龙湾区妇幼保健院、龙湾区沙城医院、温州曙光医院和灵昆康复医院等6家。
        (4)洞头县。区域面积6.9平方公里,医疗服务人口预计达20万。计划设置床位230张,医疗机构9家,其中设二级综合医院1家,中医院1家,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医疗急救机构各1所等。
        “十一五”期间,需新、迁、扩建洞头县疾病控制中心、洞头县人民医院等2家医疗机构(详见附表)。
        中心城区还包括瓯北片和七里片,其卫生布局规划分别在以下相应区域中阐述。
        2.永嘉县上塘-瓯北、乌牛片。包括上塘、瓯北、黄田、罗东、乌牛等地。区域面积39.75平方公里,医疗服务人口预计达100万,为温州大都市北大门。计划设置三级专科医院2家、二级综合医院2家、中医院1家,其他综合性和专科性医院若干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急救分站各1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所。另外,保留其它医疗卫生机构36个、床位250张。
        “十一五”期间,需新、迁、扩建医疗机构14家(详见附表)。其中新建的有永嘉县卫生中心、瓯北疾控中心、永嘉东方医院、永嘉瑞金医院、永嘉同安医院及温州急救中心瓯北分站等6家,并在瓯江北面预留两块卫生建设用地,计划新建以肿瘤科为主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以精神病院为主的三级专科医院;迁建的有永嘉县瓯北医院、永嘉县疾病控制中心等2家;扩建的有永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永嘉县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等4家。
        3.乐清市乐成、柳市、白象、七里、黄华片。建成区面积40.8平方公里,医疗服务人口预计达130万,为温州大都市北部核心,系乐清市政治、经济、科教及医疗服务中心。计划设置三级综合性医院1家、二级综合医院4家、中医院1家、其他综合性和专科性医院若干家;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妇幼保健机构和急救分站机构各1所。另外,保留其他医疗机构26家、床位700张。
        “十一五”期间,需新、迁、扩建医疗机构10家(详见附表)。其中新建的有乐清市卫生中心和七里片疾控中心,并在七里港区预留建设用地,新建一所二级综合医院;迁建的有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雁荡旅游医院等5家;扩建乐清市大荆医院;续建乐清市人民医院。
        4.瑞安市莘塍、安阳、塘下及飞云片。区域面积63.7平方公里,医疗服务人口预计达125万,为温州大都市南部核心,系瑞安市政治、经济、科教及医疗服务中心。计划设置三级综合性医院1家、三级中医院1家、二级综合医院1家、其他综合性和专科性医院若干家;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急救机构各1所等。另外,保留其他医疗机构28家、床位400张。
        “十一五”期间,需新、迁、扩建医疗机构8家(详见附表)。其中新建的有瑞安市传染病医院,并在安阳新区预留建设用地,新建一所中外合资的三级综合医院;迁建的有瑞安市中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瑞安市疾控中心和瑞安市急救中心等4家;扩建的有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2家。
        (二)温州市域南部(鳌江流域)。
        温州市域南部包括鳌江、龙港等镇,区域面积183平方公里,医疗服务人口预计达50万。鉴于鳌江流域城市总体规划尚未编制完成,规划暂按现状安排。
        1.平阳县。区域面积1051平方公里,医疗服务人口预计达105万。计划设置三级综合性医院2家、二级综合医院2家、中医院1家、其他综合性和专科性医院若干家,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医疗急救机构各1所,保留其它医疗机构31所。
        “十一五”期间,需新、迁、扩建医疗机构8家(详见附表)。其中新建的有温州新华医院、温州市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等2家,并在平阳鳌江预留建设用地,新建一所三级综合医院;迁建的有平阳县红十字医院、平阳县疾控中心等2家;扩建的有平阳县人民医院、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平阳县中医院等3家,同时积极鼓励创建高档次的民营医院。
        2.苍南县。区域面积1272平方公里,医疗服务人口预计达145万。计划设置三级综合医院1家、二级综合医院2家,中医院1家,专科医院1家,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医疗急救机构各1所,保留其它医疗机构35家。
        “十一五”期间,需新、迁、扩建医疗机构4家(详见附表)。计划在苍南灵溪预留建设用地,新建一所三级综合医院;迁建的有苍南县第一人民医院、苍南县疾控中心等2家;扩建的有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同时积极鼓励创建高档次的民营医院。
        (三)温州市域西部(文成、泰顺县)。
        1.文成县。区域面积1293平方公里,医疗服务人口预计达40万。计划设置二级综合性医院1家,中医院1家,专科医院1家,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医疗急救机构各1所等,保留其它医疗机构33家。
        “十一五”期间,需新、迁、扩建医疗机构2家(详见附表)。其中迁建有文成县疾控中心;扩建的有文成县人民医院。
        2.泰顺县。区域面积1762平方公里,医疗服务人口预计达40万。计划设置二级综合性医院3家,中医院1家,专科医院1家,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医疗急救机构各1所,保留其它医疗机构35家。
        “十一五”期间,需新、迁、扩建医疗机构4家(详见附表)。其中新建的有泰顺雅阳旅游医院;迁建的有泰顺县人民医院和泰顺县疾控中心等2家;扩建的有泰顺县第二医院。
        (四)城市街道、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乡)医疗服务机构设置要求。
        城市街道、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乡)卫生区域布局原则上由各县(市、区)负责规划设置。其区域布局原则是在城市每个街道、中心镇、建制镇或乡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根据需要在中心下设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是为农村提供全科医疗服务,为城镇社区提供健康服务。“十一五”期间,全市计划设置卫生服务中心290个,逐步达到城市每1.5~2万人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可根据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模式,派出医务人员到村设立或与村卫生室、合作医疗站、个体诊所合建社区卫生服务站,逐步达到每名全科医生服务1000~2000人。城市新建或改扩建居民区时,要在公共服务设施中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为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优惠提供使用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面积需300平方米以上,应设有药房、化验室、光室、治疗室、观察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及预防、保健等专用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需80平方米以上,应设有药房、治疗室、诊察室、预防接种室等,并配置必要仪器设备。一般规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配备工作人员20~50名,其中全科医生10~20名,并需配备护理、检验、药剂人员等若干名。

第五章政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把卫生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卫生发展,提高卫生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要逐年增加对卫生的投入,各级政府对卫生投入的增长要不低于当地当年财政支出增长的幅度。“十一五”期间,市本级及经济发达县(市、区)要逐步达到占同级财政支出比例的5%以上,经济欠发达的县要逐步达到5%的比例。并把新增加的卫生事业经费全部投入公共卫生事业,以确保各类公共卫生机构高效运转和有效服务。要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卫生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调整不合理的卫生服务价格,适度控制医药费用的增长幅度,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二、增强涉及公共卫生疾病的防控能力。
        针对当前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以及精神卫生问题这些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要通过制订专项规划,指导及促进涉及公共卫生疾病的防控工作,增强防控能力。制订《温州市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建立政府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预防和控制体系,在全社会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预防控制艾滋病的流行与传播;制订《温州市结核病防治专项规划》,建立有效的结核病化疗督导管理体系,全面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技术策略,提高肺结核病的发现率和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治愈率,达到有效控制结核病流行的目的;制订《温州市精神卫生工作专项规划》,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为技术依托,非专业化服务积极参与的综合性精神卫生防治服务新体系,促进全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和经济发展。
        三、进一步改进政府部门的管理服务。
        建立各类卫生资源准入制度,逐步强化政府对卫生事业的宏观调控能力,推进卫生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办医院”转为“管医院”,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强化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的准入和退出管理,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市场,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建立健全各类卫生法规,理顺和完善卫生监督体制,严格依法履行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加强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卫生和公共场所的监督。
        四、推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整合。
        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总体要求,打破现有按部门和行政隶属关系形成的条块分割、布局不合理的卫生服务体系。对区域内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审批、调整、监督、评价,推进国有医疗卫生资源战略调整,统筹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协调发展。各级政府大力搞好公共卫生建设,建立完善基层预防保健、卫生执法机构,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支出。在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府不再新办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立医疗机构,重点办好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及代表区域水平的综合性医院和具有专科特色的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能覆盖全市区域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深化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完善院长负责制,落实院长经营自主权,创新人事分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五、促进多元化、多层次举办医疗机构。
        建立有序开放的医疗卫生服务市场。按照社会事业社会办的精神,开放医疗市场,大力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以合资、合作、私营独资、股份制、租赁制等形式投入卫生事业,促进多元化投资办医。积极鼓励民资、境外资本兴办规划新办的各类医疗机构,鼓励以参股、收购、兼并等形式重组现有医疗机构,加快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进程,引导投资主体在新区、远郊新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医疗机构,收购或兴建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精神病院、传染病院等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充分利用温州人经济优势开展各种公益性、福利性慈善活动,发动国内外各界人士捐资或投资兴办卫生事业。
        六、大力抓好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做好优秀人才尤其是优秀青年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加快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以及懂技术、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要增加教育投入,培养适应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对在职医疗人员要加强知识更新培训,全面提高其素质和水平。健全人才引进机制。以更优惠的政策鼓励引进卫生发展急需、紧缺的各类人才,注重引进学术带头人,提升人才队伍的质量和数量。健全人才使用机制。积极优化发展环境,逐步完善卫技人员培训、考核、晋升制度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改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卫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七、通力协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计委、卫生、财政、人事、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要加强资金、土地等资源的宏观调控,确保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按期完工。规划、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要安排和预留好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建设资金筹措方面,在大力引进外资及社会资金投入卫生建设的同时,市统筹财力要重点保证涉及公共卫生体系的项目建设,比如传染病院、卫生疾控中心、精神病院、妇幼保健及急救中心(站)等项目的建设,支持农村卫生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支持为基本医疗提供服务的医院建设。要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制度,认真开展对规划实施的年度评审。要通过人大、政协及上级部门的检查督导,对规划实施做出评估,促进规划实施的质量及进度。

            

        主题词:卫生 规划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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