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纪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 全体会议纪要 4月20日,副市长、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组长冯志礼主持召开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5〕10号),讨论研究了我市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档案审查及当前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指出,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国防巩固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支持配合,形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合力,确保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会议明确,(一)对鹿城区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档案审查中发现部分城镇退役士兵应征入伍时,文化程度未达到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问题,考虑实际情况,视同审查合格。(二)农业户口作为城镇义务兵应征入伍的、农转非未满1年作为城镇义务兵应征入伍的,退役后不享受城镇安置对象资格。(三)对退役士兵档案中缺《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的,由征兵办负责调查核实后,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四)2002年农村进藏兵应征时本人已要求农转非,并按照非农计划入伍,但实际上户口仍然是农业的,退役后,如重新办理农转非手续的,享受城镇进藏兵待遇,如不办理农转非手续的,视同农村进藏兵对待。(五)鉴于温州大学、温州医学院校址已迁瓯海茶山,学校原应征入伍的在校生,退役后复学的,由瓯海区政府负责接收安置。 三、会议确定,(一)1999年冬季应征入伍的进藏兵,2004年冬季退出现役的,应按照温政发〔1999〕243号文件规定,优先安置到经济效益好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二)2002年冬季应征入伍的进藏兵,2004年冬季退出现役的,按照温政发〔2002〕61号文件规定执行。应征入伍时因本人要求并已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退役士兵,享受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待遇。各区政府参照市政府有关进藏退役士兵安置文件执行。(三)从2005年冬季征兵工作开始,市征兵办制定涉及优待安置政策的文件时,应事前征求市安置办的意见,并由安置办在文稿上签署意见。(四)农村籍入伍的退役士兵,如退役时街道已实行撤村改居的,应视同城镇退役士兵予以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主题词:民政 安置 纪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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