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09-04278 主题分类: 文体综合类
文 号: 温政办〔2009〕10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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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0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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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授予温州医学院预防医学等专业为市级重点专业称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 01- 22 10: 0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市各有关单位,各在温高校:

  2006年市政府公布在温高校重点建设专业以来,有关学校进一步完善重点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加大建设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成绩。通过专家组评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授予温州医学院预防医学等专业为“市级重点专业”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各高校继续加强专业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市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市级重点专业名单

  一、本科重点专业

  温州医学院:预防医学、中药学、生物技术

  温州大学:应用化学、艺术设计

  二、高职高专重点专业

  温州医学院:眼视光技术、护理学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电机与电器、模具设计与制造、鞋类设计与工艺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数控技术、眼视光技术(眼镜设计与工艺)、印刷技术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

  温州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

  三、特别扶持重点项目

  温州大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

  

' style='font-size:10.5pt;margin-left: 30px;'>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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