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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广大文艺工作者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弘扬主旋律,创作了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文艺作品。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热情,经评选委员会评审,市人民政府同意,方汝将等10人获得温州市第七届文学艺术创作“金鹿奖”,王大禾等25人获得温州市第七届文学艺术创作“银鹿奖”,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获奖人员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提高文学艺术修养,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作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为我市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加快文化大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温州市第七届文学艺术创作奖获奖人员名单 二○○九年二月五日
附件 温州市第七届文学艺术创作奖获奖人员名单 一、金鹿奖(按姓氏笔画排列) 方汝将、陈瑞晨、邹跃飞、张文兵、张德华、林 峰、郑宝成、胡 平、程绍国、戴宏海。 二、银鹿奖(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大禾、王 昕、刘 峰、池凌云、李利民、陈少奇、陈旭海、陈 泳、张于东、何力强、周妙利、郑高华、徐玉燕、徐 强、高 敏、曹凌云、黄哲贵、黄燕舞、董夫腾、谢一心、蔡晓秋、蔡瑞蓉、管红艳、潘佳佳、瞿 炜。
主题词:文化 表彰 通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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