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环保局关于《温州市让江河休养生息环境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五月十日 温州市让江河休养生息环境保护行动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控制新增污染,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解决我市入海河流、平原河网和城市内河污染问题,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制定2009至2013年温州市“让江河休养生息”环境保护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抓手,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统筹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容量原则。实行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以水环境容量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方式和发展规模。 (二)基础优先。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切实提高城乡污水、垃圾收集处置率。 (三)综合治理。在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的同时,实行工业、农业、生活污染的综合治理,实现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四)循序渐进。分阶段解决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逐年改善我市江河水质。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集中力量加快城市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新增污染;加强重点行业和企业污染整治力度,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削减;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城乡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水污染治理,遏制局部地区水质恶化趋势;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实施重点河道生态修复,促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整体提高,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分类目标。 2009至2010年目标:到2010年,根据各水体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瓯江、飞云江、鳌江三大入海河流水质稳中有升,鳌江埭头和江屿断面水质达到4至5类水要求;温瑞塘河、瑞平塘河、苍南江南河网和乐琯塘河等平原河网水体主要污染物得到大幅度削减,水体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浓度比2007年下降10%以上;以上3条入海河流、四大平原河网水体的生态功能逐步得到恢复,基本完成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置工作,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得到控制。 2011至2013年目标:瓯江、飞云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鳌江与各平原河网水体纳污量比2010年下降10%以上,水质明显好转;瓯江、飞云江、鳌江与各平原河网全流域基本建成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基本解决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 四、主要措施 (一)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09年,市区开工建设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到2010年,建成龙湾瑶溪、乐清柳市和虹桥、瑞安塘下和马屿、永嘉桥头和上塘、苍南龙港、瓯海泽雅9个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已建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和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建设。到2013年,全市新建15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坚持管网优先、分类指导,新建城区采用分流制管网,老城区大力推进雨污合流管网系统改造。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坚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方向,鼓励采用多种投融资形式。 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继续建设改造一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到2010年,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面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建设,推进垃圾处置资源化。到2010年,市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到2013年,市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 (二)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工作,实现城乡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对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要因地制宜,采取建设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技术处置和沼气工程等多种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到2010年,完成90个“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示范村建设任务,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力争达到1/3。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按照平原农村“户三包、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置”和偏远山区、海岛农村“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深化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控制散养密集区饲养量,做好沿江沿河两岸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的环境管理工作,确保畜禽排泄物不入江河。 (三)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新增污染。严格控制污染增量,从严控制审批向瓯江、飞云江、鳌江流域和我市平原河网排放有毒有害、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和直接大量排放工业废水的项目;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超过总量指标、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主要控制断面不达标以及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方,实行“区域限批”、“流域限批”。从规划源头控制污染,积极开展和执行规划环评,区域产业布局要符合规划环评要求。 (四)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减少污染排放。继续解决各地存在的突出水环境污染问题。完成合成革、化工、废塑料洗涤、明胶业等行业污染整治任务,深化相关流域的印染、造纸、制革、电镀、不锈钢拉管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鼓励我市沿江沿河工业企业实施“退二进三”,力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各地要认真排查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将污染严重、群众意见大、影响范围广的水污染问题列入市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建立健全重点环境问题重点监管、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和动态管理制度;对跨区域的水污染治理,要经常性进行联合执法、政策协调等。继续加强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情况的环境监管。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环境监理、试生产全过程管理,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关。要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突出重点、分批实施”原则,制定许可证核发分批实施目录;2009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对电镀、制革、印染、水洗、造纸、化工、酸洗、线路板、食品饮料等九大重点行业率先实行持证排污,未获许可的企业废水不得外排。以流域内所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流域纵深300米内日排污水50吨的工业企业为重点,每月开展“飞行监测”,对超标排放废水的企业依法实行停产整治;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业、关闭;对虽能达标、但未按期完成COD减排任务的企业,要实行清洁生产审核,进行技术改造。 推进流域内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理顺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体制,杜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批小建大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域集中处置和排污单位自行处置相结合、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各类污染物处理系统。2009年,瓯海经济开发区、乐清经济开发区、瑞安经济开发区、乐清工业园区、永嘉工业园区要完成整治,并通过省级验收;2010年,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湾园区、平阳经济开发区、平阳昆阳服饰工业园区、苍南工业园区、鹿城轻工产业园区、温州工业园区要完成整治,并通过省级验收。2013年,继续深化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整治成果,开展全市其余工业园区的环境整治工作。 (五)推进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水体自然功能。对温瑞塘河、瑞平塘河等平原河网主河道开展清淤、疏浚、清障、保洁、生态护岸等综合治理,改善周边环境质量。同时,科学调度水资源,修复改善河道生态。采用生物-生态修复技术,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恢复水体自然功能。 (六)加大水源保护力度,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合理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坚决取缔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监测和防治,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市)加快建设饮用水第二水源或备用水源。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地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二)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治污,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及污水处理厂BOT运作等,加大资金投入。 (三)科学治污,创新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多方比较、科学论证,寻求最符合当地实际的治污方法;积极探索跨流域、跨区域污染整治联合执法、政策协调等问题,努力创新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查。市生态办要充分发挥督办职能,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查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可参照市政府的考核体系,制定本县的考核细则,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使“让江河休养生息”理念深入人心;加强媒体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营造“企业自觉、社会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主题词:环保 水域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 |
|||||||||||||||||||||||||
|
|||||||||||||||||||||||||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