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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七日 2009年纠风工作意见 市监察局 市纠风办
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省政府纠风办《2009年纠风工作意见》和《温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要求,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一、围绕保稳促调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上力求新进展 (一)进一步加大“企业服务年”工作力度。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在全市纪检监察纠风系统、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及所属的基层站所(办事窗口)中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服务效能大提速”为抓手,建设“服务效能型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努力达到“政府效能高一分,企业成本降一分,城市竞争力增一分”的效应,使人民群众、企业和投资者对机关、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进一步加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力度。按照“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服务企业、帮扶企业”的工作要求,推进“企业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全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涉企行为“十个严禁”》,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继续深化“五项治理”,从清费减负、优化环境、服务企业、整治“三乱”四个方面入手,抓源头、抓服务、抓治理、抓查处、抓长效机制建设,着力解决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的问题。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一是加大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和惩治力度。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和金融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司法机关、执纪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案件线索的收集和管理,拓宽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二是全面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诚信记录机制、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信息供求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诚信氛围,不断推进和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三是继续完善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各部门创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和金融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规范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商业贿赂。 二、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在服务民生上力求新成效 (一)进一步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涉农乱收费综合治理,突出抓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解决好土地征用和流转过程中权益保护问题;严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三乱”行为;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搞形式主义,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督促有关部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经费的监管。 (二)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督促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明确分工,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预警、处置体系;以农贸市场、餐饮酒店、熟食店、商场超市、药店诊所等为主要监管场所,切实加强各类食品药品的质量和卫生监测,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全过程的监管,加强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完善食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严控产品质量,严防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落实。二是药品采用集中询价方式采购。2009年在全市44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集中网上询价方式采购,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和费用,切实降低药价。三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在6家省、市级公立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一院、二院,市二医、三医、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促进医患关系进一步改善,并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全市医疗单位的创建活动。 (四)进一步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完善全市公路“三乱”投诉举报电话(96520)平台建设。认真执行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公路无“三乱”达标摘挂牌制度。加强督查、抓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落实;督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有序撤销;深入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乱罚款行为。进一步规范上路部门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收)代管及其他执法不规范问题。加大对治超站(点)、高速交警、路政、施救、拖车等行政执法、服务部门的监督力度,规范“电子警察”的使用,继续清理不合理、不规范的限速标志等交通标识。督促有关部门规范设置城市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和停车收费行为,清理和规范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协管员着装问题。 (五)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促各级政府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落实。加快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化,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开、公平的择校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受公平教育的权利。加强学前教育招生的监管,促进学前教育办学行为的规范、有序。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工作透明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格执行高中择校生招生“三限”政策,严禁公办高中超计划压低分数高收费招收择校生,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乱收费;普通高中执行招生计划情况和招收择校生详细情况开学前以学校为单位报当地政府纠风办备案。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教育厅《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 (六)进一步强化对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对社保基金管理和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重点抽查和督察;健全和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机制,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率,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对各类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确保资金及时有效发挥作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和扶贫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三、围绕政风行风建设,在服务基层上力求新作为 (一)开展群众满意、不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申报评定工作。根据《温州市群众满意、不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申报评定办法》(温纪〔2008〕90号),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评出一批“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和“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落实奖惩措施。加强对上年度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回访和不满意基层站所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基层站所评议和创建的机制建设。 (二)开展民主评议涉农部门行风活动。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对部分涉农工作任务重、服务项目较多、农民群众需要解决问题较集中的农业、土地、民政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针对土地征收、村级财务管理、村民自治等问题,着力减轻农民负担,纠正涉农不正之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全力推动部门行风建设,促进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努力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 (三)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持行业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政府部门利用审批权力,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收费、高收费、价格欺诈等问题,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进一步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 (五)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工作。全面清理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制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控制和规范举办节庆活动,纠正和查处利用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行为。 四、围绕监督检查办案件,在群众满意上力求新提高 (一)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案件。把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运用群众来信来访、领导批办、网上举报、热线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渠道,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严肃查处、公开曝光。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处案件,达到教育警示、加强监管、完善机制的目的。 (二)加强组织建设,全面强化基层纠风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纠风工作的通知》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关于加强基层纠风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基层纠风工作的领导,加强纠风机构建设和纠风人员的配备,理顺政府纠风办的体制,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和要求,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加强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各县(市、区)纠风办要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结合实际情况,抓好任务分解,加强具体指导,注意发现基层纠风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正反结合,加大纠风工作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全年的纠风工作思路、任务和措施,让人民群众了解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政策措施;加大纠风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纠风工作带来的实惠;对涉企乱收费、乱作为,故意刁难、阻碍企业生产经营以及滥用职权、执法违法、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予以公开曝光,情节严重者予以严肃查处,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维护他们切身利益的决心和态度。 主题词:监察 纠风工作△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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