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三提高四调整两创建”完善养老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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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该县出台《关于2009-2010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的通知》,使现有养老体系更为人性化、合理化、规范化。主要做法:一是提高三项标准。逐步提高养老生活保障水平,到201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万人以上;逐步提高百岁老人养老补贴标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鼓励各乡镇对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高龄老年人按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逐步提高“三老”人员的月补助标准,定期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开展走访慰问。二是调整四项指标。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补偿率不低于32%,门诊补偿率达30%左右;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和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每两年开展1次健康体检,健康体检率达25%以上;将所有特困老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适时调整医疗救助标准的封顶线;给予农村“三老”人员每年500元的医疗补助。三是创建两规范化建设。创建规范化老年人协会60个;创建乡镇、社区、村居养老服务站200个;两年内在12个乡镇村所在地、社区和150个村(居)新建、改建老年活动中心(室),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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