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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枝立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11 14:33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温政干〔2009〕35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杨枝立为温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副县长级)。

  任命王小甫为温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

  任命金凌森为温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

  任命邹业业为温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治委员(副县长级)。

  任命黄伟军为温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治委员(副县长级)。

  任命陈先微为温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

  任命黄兆举为温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治委员(副县长级)。

  任命曾家和为温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

  任命陈光林为温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治委员(副县长级)。

  任命杨少春为温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政治委员(副县长级)。

  任命李维中为温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长(副县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张志敏为温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政治委员(副县长级)。

  任命徐志宏为温州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

  任命吴中谱为温州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政治委员(副县长级)。

  任命赵建东为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委员(副县长级)。

  任命邵曳戎为温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

  任命陈瑞挺为温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治委员(副县长级)。

  任命胡益逊为温州市警察训练学校校长(副县长级)。

  任命李德洲为温州市警察训练学校政治委员(副县长级)。

  任命王晓敏为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局长(副县长级)。

  根据市委发〔1999〕41号文件规定,杨枝立、王小甫、金凌森、黄伟军、陈先微、黄兆举、曾家和、陈光林、杨少春、张志敏、徐志宏、吴中谱、赵建东、邵曳戎、陈瑞挺、胡益逊、李德洲、王晓敏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

      二○○九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任免  通知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