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499套经济适用房本月27日开始申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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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009年第一期第二批499套经济适用房将于本月27日开始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向户口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市区今年第一期1000套位于瑶溪的经济适用住房第一批申请已受理完毕,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不足1000套,现启动第二批申请受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房户。(注:截止到2009年10月30日,出卖、赠与、拍卖、析产已满3周年的私有住房不计算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已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住房均计算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 2、申请家庭应当推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2009年10月30 日,申请人须具有温州市区(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满5年,已婚,年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申请家庭成员须三人(含三人)以上,离异的须满3周年。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2008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标准26172元的60%即15703元;家庭财产中拥有自备车、营运出租车、货车、营业房、非住宅等财产的不予受理。 同时,申请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收入证明等。市房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待申请结束后,他们将对申请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一旦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并予以查实,申请对象5年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据悉,瑶溪住宅区地块位于瑶溪镇雄心村、永胜村、河滨村、环一村。住宅区总建筑面积约51.7万平方米,一期工程是纯住宅区,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 记者 叶慧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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