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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教育强镇评估验收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估验收,乐清市磐石镇等12个乡镇的教育普及程度、师资水平、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主要指标基本符合“温州市教育强镇”标准。市人民政府决定,命名乐清市磐石镇、淡溪镇,苍南县观美镇、云岩乡,文成县龙川乡、十源乡、桂山乡、周壤乡,泰顺县松垟乡、峰文乡、南院乡、包垟乡12个乡镇为“温州市教育强镇”。 希望上述乡镇再接再厉,开拓进取,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促进我市农村教育均衡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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