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11-07179 主题分类: 文体综合类
文 号: 温政办〔2011〕26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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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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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增列杨府山下陡门遗址为第六批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 02- 16 16: 1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保护好我市历史文化遗产,根据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将杨府山下陡门遗址(年代:宋,类型:古遗址,地址:杨府山东麓山脚)增列为我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文化  文物  保护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2月14日印发

' style='font-size:10.5pt;margin-left: 30px;'>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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