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保护好我市历史文化遗产,根据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将杨府山下陡门遗址(年代:宋,类型:古遗址,地址:杨府山东麓山脚)增列为我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文化 文物 保护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2月14日印发 |
|||||||||||||||||||||||||
|
|||||||||||||||||||||||||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