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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1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2011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1年我市服务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和目标任务,围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突出服务业作为战略主导产业的地位,努力促进我市服务业的又好又快发展。2011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超过1450亿元,增速达到12%,占GDP比重45%以上,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 一、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发展 (一)现代物流业。2011年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70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46万标箱,增长速度11%。以构筑大交通枢纽为契机,积极构建“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物流园区建设,争取开工建设潘桥国际物流基地,瑞安江南物流园区完成投资2亿元,浙闽物流中心二期完成投资5000万元,温州金属现代物流中心完成土地征收,加快推进状元岙港口物流基地、乐清湾港口物流基地、浙南(鳌江)物流基地等项目前期工作。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核心业务能力较强的物流企业,鼓励和引导物流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第三、四方物流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先进技术的现代物流信息平台,完善仓储管理、配送中心、运输、跟踪处理和营销等物流服务系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努力降低物流成本。 (二)旅游业。2011年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分别达到4000万人次和380亿元,增长速度15%以上。加快推进文泰生态旅游、雁荡山—楠溪江、洞头—南麂等旅游功能区块的整合。积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将旅游与商贸、文化、信息等产业有机融合,使新型化、信息化、社会化、国际化的旅游发展模式走在全国前列。将时尚体验与商务旅游紧密相连,根据市场需求分层次打造以自助游为主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同时,要积极组织实施旅游业发展“十大系列工程”,加快推进雁楠公路、文泰公路及其他通景公路建设,积极建设一批高档的旅游接待设施和服务设施,使我市由旅游资源大市迈向旅游经济强市,成为长三角与海峡西岸的旅游中心城市之一。 (三)金融服务业。2011年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7500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达6400亿元,增长速度均保持15%以上。积极发挥我市金融服务业的优势所在,加快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巩固提升作为省内三大金融中心城市的地位。一是引导金融机构集聚发展,以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为契机,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银行、证券、保险、股权投资与金融中介服务等机构入驻金融集聚区,开工建设市工商银行等4家首批金融机构大楼。二是大力发展股权投资业,构建多层次区域资本市场,依托我市雄厚的民间资本,组建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打造民间金融规范发展示范区,大力推动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吸引境内外优质的投资基金落户温州。三是积极推进金融服务创新,积极探索并启动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抓紧做好发行企业债券的中介服务和报批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以金融创新为突破口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2011年新增小额贷款公司15家(含增资扩股),争取启动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合作社试点,在2至4个县(市、区)各选择1个行政村或乡镇先行开展。 (四)现代商贸业。2011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20亿元,增长15%。以大都市“1650”战略和中心镇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拓宽我市现代商贸发展框架,依托瓯江口、瓯海、龙湾、瑞安、乐清等新区块开发建设的推进,努力形成多点带动、特色鲜明、层次清晰、产业联动的城市商贸集聚组团,提升我市现代商贸业的集聚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加快启动温州火车南站站前商贸区、滨江商务区商业项目整体开发建设,积极推动温州大西洋购物中心、乐清商贸中心、龙湾城市综合体等大型商业项目建设,促进文化用品(礼品)等专业市场发展,整合提升我市商贸发展水平。 (五)商务服务业。紧紧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延伸,构筑商务服务企业的集聚高地和商务成本洼地。一是发展中介服务经济。大力发展会计、律师、咨询、评估、认证等自主品牌的商务服务企业,使之成为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规模企业的重要推进器。二是发展总部经济。重点培育和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的企业总部,积极引进有利于提高我市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总部,大力培育一批本地优势产业的企业总部。三是发展会展经济。整合会议展览资源,完善国际会展中心功能,加快会展商务区SOHO地块建设,创办多种形式的展览会、博览会。四是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全面落实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重点发展以研发设计、建筑设计、文化时尚消费设计、广告设计、科技创新为主的创意产业,规划建设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载体,提升我市城市品位和消费品质。 (六)信息服务业。通过加快信息服务和科技服务的联动发展,推进高效、便捷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高信息技术在工业制造、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公共领域信息化等方面的广泛应用。加快信息服务业集聚平台建设,力争建成蓝江软件园二期工程;全面启动建设集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公用事业服务、商业及金融服务等一体的“市民卡”工程。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研究制定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快谋划在开发区状蒲园区选址建设电子商务园区。 二、突出抓好重点载体建设 (一)全力推进服务业“十大工程”建设。组织编制全市“十二五”服务业重大项目规划,以服务业“十大工程”建设为龙头,全力推进瓯海站前商贸区开发工程、龙湾城市综合体工程、瑞安现代物流园区、乐清滨海城市经济综合体、平阳鳌江滨江中央商务区(CBD)、苍南现代市场群、永嘉瓯北商务中心、洞头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文成旅游配套中心、泰顺生态旅游产业跨越工程等,力争完成年度投资60亿元。 (二)努力加快重点集聚区建设。组织实施《温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总体布局规划》,打造一批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加大政策扶持,支持集聚区做大做强。潘桥物流园区(一期)开工建设,江南物流园区(一期)完成“四通一平”;瓯海、鹿城总部经济园基本建成,杨府山总部基地启动建设;温州金融集聚区首批金融机构大楼启动建设,龙湾万达城市综合体开工建设,瓯海丽岙文化创意产业园完成选址和扩初批复。 (三)积极抓好重点项目推进。围绕现代商贸、现代物流、旅游休闲、金融服务等行业安排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十二五”期间服务业重大项目投资力争达到1000亿。服务业项目主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要加大项目包装招商力度,吸引和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 三、突出抓好规划编制和政策整合 (一)加快形成“1+X”规划体系。进一步加快全市“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进度,争取6月底前颁布实施。同时紧盯其他行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争取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在二季度前完成,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旅游发展、商品交易市场“十二五”规划等在三季度前完成,积极组织实施《温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力争在9月底前初步形成全市“1+X”的服务业发展规划体系。 (二)切实加大政策资金整合力度。以省政府出台新一轮服务业政策为契机,抓紧研究制定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以往我市出台的涉及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整合,形成统分结合、举措得力、行之有效的服务业政策体系。强化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优化使用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充分发挥市服务业办综合协调作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同时建立相应的监督评估机制,对各部门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根据需要建立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服务业发展。 四、突出抓好企业培育和品牌创建 (一)引导服务企业做大做强。继续在我市重点行业中选择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服务企业,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企业申报省服务业重点企业。鼓励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分离发展服务业,贯彻落实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扶持主辅分离后的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服务企业强强合作,加大与国内外服务业500强企业和中央企业的对接力度,努力引进一批知名的服务业企业。组织开展市服务业企业50强、纳税50强、新兴服务业企业50强等评选活动,营造我市服务业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服务品牌培育创建。充分发挥服务业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统分结合、合力推进的服务业品牌建设工作机制。将服务业品牌建设与促进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业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及老字号保护相结合,积极开展其他多种形式的品牌培育和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服务名牌、商标、商号、老字号等认定和管理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服务品牌(包括产品、企业和行业品牌)。组织开展“全市十大服务业品牌”评选活动,2011年全市争取新培育一批省级服务业品牌。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推广服务标准。 五、突出抓好要素保障和机制建设 (一)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服务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服务业行业发展、项目推进以及企业成长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服务业办负责做好跟踪督促落实。加强服务业工作力量,加强对规划、政策、资金、项目前期工作和年度计划的统筹,抓紧筹备组建市服务业发展局。建立服务业专家库,对我市服务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服务业重点企业、服务业集聚区等进行征询和评审。 (二)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健全服务业考核考评制度,建立“年初有目标、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紧紧围绕服务业“十大工程”、重点集聚区和重点项目建设,明确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建立定期进度信息报送制度,在年末由市服务业办牵头组织对各县(市、区)和市服务业工作部门进行对照考核考评,评选若干家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三)加强统计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统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分工合作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和信息管理的工作机制。做好服务业形势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开展服务业季度监测分析及时掌握服务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附件:1.2011年温州市服务业重点工作及分工 2.温州市服务业“十大工程” 3.2011年全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各县(市、区)分解方案 附件1 2011年温州市服务业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推进服务业六大重点行业发展,完成行业发展年度预定目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信息办。 二、各县(市、区)完成服务业发展年度计划目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编制完成《温州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旅游、金融、商贸流通、商品交易市场等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市经贸委、市工商局。 四、全力推进温州市服务业“十大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 五、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六、研究制定《温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七、研究制定温州市服务业重点企业认定办法,开展温州市服务业重点企业评选活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八、开展服务品牌培育创建,积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和示范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九、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十、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十一、研究制定《关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责任单位:市信息办。 十二、组织开展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引进工作,研究制定服务业人才引进目录。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十三、建立健全服务业考核体系,开展服务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十四、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体系,加强服务业形势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附件2 温州市服务业“十大工程”
附件3 2011年全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各县(市、区)分解方案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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