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11-07103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文 号: 温政办〔2011〕207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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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温州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 01- 10 17: 3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我市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血液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现就做好2012年度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任务

  (一)全市全年供血约2.35万升(不包括机采成分供血),共需12.24万人次(按每人次献血200毫升计)参加无偿献血。保障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100%来自自采、100%来自自愿献血。

  (二)全面推进自愿成分献血和一次献血400毫升工作。自愿成分献血无偿比例要达到100%,取消任何形式的补贴;一次献血200毫升以上比例要达到70%。

  (三)积极引导无偿献血工作由计划向预约转变。引导和提倡无偿献血工作基础较好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向“预约献血团体”转变,推进“献血志愿者名库”建设,保证应急血源(温州市无偿献血预约安排表附后)。

  (四)认真实施用血互助金制度,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发展。

  二、无偿献血预约工作安排

  (一)市本级单位由市献血办统一安排预约时间,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市瓯江口新区、市高新园区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开展宣传、动员、预约,由市献血办统一安排实施。预约时间分别为:市本级1月至3月,鹿城区1月至6月中旬,龙湾区(包括市瓯江口新区、市高新园区)7月至9月,瓯海区(包括温州生态园)10月至12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月至12月。市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参加所在地献血。

  (二)洞头县、泰顺县由当地献血办做好预约工作,由市献血办安排实施时间,市中心血站承担采血工作。平阳县、文成县由当地献血办做好预约工作,市中心血站瑞安分站承担采血工作。

  (三)其他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安排血液保障工作,制订无偿献血宣传、动员、预约工作计划。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苍南县等人口资源多、工作基础好的地区,要发展部分志愿团体、预约团体,承担市区部分血液应急保障。

  (四)驻温现役部队、大中专院校的团体预约献血工作由市献血办统筹安排。

  实行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确保我市临床用血需要。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2012年度温州市无偿献血预约安排表

 

单   位

预约总数

(人次)

志愿者

(应急献血)队伍



 

市本级

9189

1000


鹿城区

6500

800


龙湾区

5000

500


瓯海区

5500

600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850

500


乐清市

13800

500


瑞安市

14200

500


平阳县

6500

300


文成县

1900

100


永嘉县

6500

400


洞头县

850

100


泰顺县

1700

100


苍南县

8500

300


合  计

80989

5700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 style='font-size:10.5pt;margin-left: 30px;'>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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