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12-02021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文 号: 温政办〔2012〕116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06-20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 06- 25 15: 21 浏览次数: 79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2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2012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2年是实现“十二五”服务业发展目标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今年服务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总目标,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政府转型、社会转型、经济转型的重要着力点,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理顺体制,优化机制,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努力实现全年服务业增加值超过1700亿元,增速快于上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45.6%。

  一、抓生产性服务业优先

  (一)金融业。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推进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创新发展科技金融、航运金融等产业金融,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产业基金、股权基金等金融新业态。进一步加强企业、资源和项目整合,拓展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吸引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和保险资金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融资。推进滨江商务区金融集聚区建设,加快已入驻机构建设步伐,启动第三批大楼前期工作。完成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制改造。加快新型资本要素市场建设,开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试点。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建立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的监管协调机制,切实做好融资性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健全和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报告制度、贷款风险评估制度、信用评级制度、专项审计制度,确保金融稳定安全运行。本外币存贷款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二)现代物流业。重点发展煤炭、石化、农产品、建材、装备制造、轻工产品等专业化物流体系,积极发展保税物流和国际物流,大力发展航空货运和航空快递业务,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危险品物流、邮政物流等。加快温州港、空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港口生产能力和集疏运能力。全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75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完成53万标准箱。加快建设潘桥国际物流基地、江南物流园区一期、浙闽物流中心物流总部和配套工程,温州百一连锁超市配送中心(主体竣工),开工建设现代保税物流中心、温州双屿公路枢纽站三期,争取开工温州金属现代物流中心,完成物流园区和设施投资20亿元以上。加强跨区域口岸直通与合作,创新通关模式,不断提高通关效率。完善物流业发展地方政策环境,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核心业务能力较强的物流企业,鼓励和引导物流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第三、四方物流发展。

  (三)科技服务业。培育优势领域,着力推动研发设计和检验检测等制造服务、电子商务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生物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中介服务业加快发展。培育认定一批国家、省级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和高技术服务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技术中心。继续推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创建,加快中国激光与光电科技创新园建设,争取获得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批复,启动大学科技园启动区建设,温州市海洋科技创业园(一期)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推进科技与文化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浙江创意园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鹿城(双屿)工业区工业设计园建设。全力推进全市科技孵化器建设,全面启动市本级、高新区及鹿城、龙湾、瓯海、乐清、永嘉、苍南等地孵化器建设。加快构建以综合性平台为主体、专业性平台为支撑、服务产业发展和与质量强市战略相适应的覆盖全领域的检验检测体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振兴实体经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科技服务“小巨人”企业。鼓励扶持更多科技服务型企业发展成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二、抓生活性服务业提升

  (一)商贸流通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30亿元,同比增长15%。完善市场体系,加快改造提升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小商品、陶瓷建材及装饰材料、五金等市场,扩大规模,提升档次,规范运营。推进城区、中心镇、村(社区)流通网络建设。加快龙湾万达广场、瓯海站前商贸区等项目建设。建设、改造和提升五马街等10条特色商业街。建立品牌促进、保护和扶持的政策体系,扶持和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知名企业、专业市场,改革创新传统商业品牌,振兴“老字号”。

  (二)旅游业。围绕“和谐旅游·幸福温州”主题,以创新旅游发展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助推旅游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提高服务品质和创建国家智慧旅游城市为载体,重点发展生态旅游、都市旅游、海洋旅游,进一步拓展客源市场和产业发展空间,保持旅游经济较快增长,打响温州旅游城市品牌。加快旅游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列入省“十二五”服务业重大旅游项目、省旅游重点项目、市“十项百亿”重大旅游项目和签约招商引资旅游项目的落地和推进,启动绿道旅游建设,全年旅游项目投资超过100亿元。抓好生态旅游功能区块提升,推进海洋蓝色旅游业发展。引导传统消费行业成为特色旅游消费行业,培育和命名若干个旅游特色消费场所。丰富非传统旅游吸引物,加强旅游与商业文化融合,培育旅游创意经济。推出新一轮旅游产品线路和营销新举措,借助温州商会宣传推介平台,在5个主要客源地城市的温州商会合作设立旅游办事处。鼓励、引导、支持、吸引社会力量举办涉旅会展和旅游节庆活动,带动会展经济发展。办好“2012中国森林旅游节”。

  (三)房地产业。优化供给结构,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进一步完善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建设新社区、商业地产、农房集聚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大型公建项目。鼓励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完善物业管理制度,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加大调控力度,研究出台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强市场监控,规范市场交易,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四)社区和家庭服务业。加快推进社区和家庭服务业发展,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发展我市社区服务业的意见,新、改、扩建一批社区服务中心(站),新建一批老年照料服务机构。加快社区商业中心、标准化菜市场和早餐网点建设。加快编制社区信息化标准,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培育家庭服务市场。

  三、抓新兴服务业突破

  (一)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创意和文化产业载体建设,鼓励和支持浙江创意园、东瓯智库创意园、吴桥工业区、森马梦多多创意园等一批创意产业园做大做强,新培育认定广电集团、日报报业集团、黎明工业区文化创意中心等一批市级创意产业园。加快文化综合体建设。加快县级城市数字影院建设和老影院改造。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支持经营性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加快文化商品市场建设。

  (二)总部楼宇经济。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市区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滨江商务区、龙湾中心区、瓯海中心区、乐清城市综合体、瑞安城市综合体等楼宇集聚区以及鹿城、瓯海、龙湾、瓯江口总部经济园的规划建设,健全总部园区、楼宇集聚区的配套服务设施,并加强招商引资,重点引进高端企业、温商回归企业入驻。在市区、市级功能区培育一批税收超千万元、超亿元楼宇,其他县(市、区)培育一批中小企业总部办公楼。

  (三)会展经济。出台会展业管理办法和会展业发展扶持政策,培育会展主体,引进国内外品牌展会,提高办展水平,推进会展业规范有序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会展中心二期、三期工程,办好第二届世界温商大会、国际时尚消费博览会等重要展会。

  (四)服务业外包。针对重点方向,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建设温州高新技术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园、浙江工贸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园两大省级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基地,以及浙江工贸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温大瓯江学院三大省级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推进蓝江软件园、温州源大创业园等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示范性服务外包龙头企业落户温州,或与本地服务外包企业联合协作,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全年实现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合同执行额1018万美元,培训服务外包人才500人。

  四、抓服务业平台集聚

  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总体布局规划,通过重点打造现代物流、总部经济、金融服务业、创意产业、科技创新、综合性制造服务、文化休闲、现代商贸等集聚区,在全市逐步形成“一核引领、三副拓展、多点支撑”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格局。重点培育温州金融集聚区、温州科技城、大学科技园、海洋科技园、瓯海总部经济园、鹿城总部经济园、蓝江电子商务与信息软件园、双屿物流中心、潘桥国际物流基地、温州商贸城、浙江创意园、龙湾万达广场、温州源大创业园、乐清科技孵化创业中心、南虹广场、温州粮食物流中心、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等一批服务业集聚区,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这些集聚区成为服务业发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的新高地。同时,积极研究制订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及鼓励集聚区发展的扶持政策。

  五、抓项目建设推进

  坚持以项目建设为主抓手,重新梳理一批重点项目,调整充实全市服务业重大项目库,编制实施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以项目实施建设为突破口,通过预备项目抓前期、新建项目抓开工、续建项目抓进度,并按照月报表、季分析、年盘点的要求,建立项目年度计划台账,形成定期通报、定期协调、定期考核制度。加强对瓯海现代服务业开发提升工程、龙湾城市综合体及总部经济园工程、瑞安现代物流园及商城提升工程、乐清城市经济综合体建设工程、平阳鳌江滨江中央商务区和北港新城商务区建设工程、苍南商贸物流提升工程、永嘉瓯北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程、洞头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文成旅游配套中心及景区开发提升工程、泰顺生态旅游主业化工程等市服务业“十大工程”和其他在建服务业重大项目的跟踪、督查和服务,完成年度投资90亿元以上。实施市领导挂钩联系服务业重点项目制度,充分发挥好重大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向上申报项目和资金,争取更多项目进入上级本子。同时,精心包装一批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招商项目,通过自报一批、挂牌一批、下达一批,落实招商项目责任主体,将招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积极搭建招商平台,通过举办温州台湾现代服务业投资合作洽谈会等,全面加强对台服务业交流合作,承接台湾高端服务业产业转移,实现资源互补和共赢发展。创新服务业招商机制和方式,积极主动对接国际、国内知名现代服务业企业,吸引一批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大项目、大品牌入驻我市。大力实施温商回归工程,引导更多温商进入我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领域。

  六、抓品牌企业培育

  坚持新兴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进、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举、城市服务业与农村服务业并重的发展思路,突出抓好金融、商贸、旅游、物流、信息创意等行业重点企业发展,提升我市服务业企业整体经营水平。同时,鼓励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研究制订不同服务行业商业模式创新的评判规则和扶持措施;积极培育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组织开展市级服务业重点企业、服务业纳税100强、物流优势企业、创新型服务业企业等评选活动,将政府扶持政策和优秀潜力企业结合起来,“一对一”加以指导帮扶,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服务业集团。努力引导服务业企业加强服务标准化、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等工作来推进服务质量建设,研究完善服务业质量建设的政策意见,推动我市服务业企业经营理念、管理机制、组织形式和服务产品的创新,提升服务业的整体竞争能力。继续推进二、三产分离发展,抓好产业集群龙头和骨干企业的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重点是金融业、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中介服务业等扩大生产性需求的关键环节,全力做大做强生产性服务业。

  七、抓组织领导强化

  市服务业发展局要充分行使全市服务业的综合协调、管理指导等职能,建立科学合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服务业工作的统筹指导。完善县(市、区)、功能区和中心镇的服务业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工作力量,实现服务业工作城乡全面延伸,领域全面覆盖,上下统筹、城乡一体。要探索改进市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企业调研和走访力度,不断发掘服务业领域新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做到“一有问题就反映,一有反映就协调,一有协调就落实”的“三个一”。加快成立市服务业联合会。探索组建服务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服务业专家库。不定期组织召开服务业推进工作现场交流会、服务业企业银企对接会、服务业(物流业)高端人才和领导干部培训班等活动,努力提高服务业工作成效。

  八、抓政策环境优化

  尽快出台形成以《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意见》为龙头,金融、商贸、物流、旅游、房地产、社区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等行业发展政策相配套、管理部门实施细则相支撑的“1+X”服务业政策体系,灵活运用财税、信贷、要素价格、产业准入等政策杠杆,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推进中介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加快筹建中介服务集聚区。召开全市服务业发展大会,对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动员安排,并按照“条块结合”原则,分解落实服务业年度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大力营造服务业发展良好氛围。

  九、抓要素保障破解

  加大对服务业发展在用地、融资、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并逐步增加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优化扶持方向,增强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在落实国家、省对服务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税收优惠倾斜政策。加强服务业用地保障,合理调整城市用地结构,逐步增加服务业用地比例,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服务业项目,对列为省市重点服务业建设项目、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内的项目,在供地上给予优先安排。按照《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功能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的补充意见》(温政办〔2011〕144号)等文件精神,重点抓好高新区状蒲片、黎明工业园等区块“退二进三”工作,提高村安置三产留地利用率,对城市规划建成区内不符合城市规划功能布局和产业发展要求的工业企业,制订限期就地转变功能或搬迁改造计划,优先用于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服务和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将服务业贷款比例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核,加大对重点服务企业的授信额度,试行中小微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进一步放宽商贸物流等服务业企业贷款担保条件,着力解决成长型服务业企业的资金供给问题。优化市场准入方面各种服务,切实规范服务业准入有关规定。加大垄断行业改革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立特许经营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法人、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用事业改革。鼓励职业院校围绕市场需求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类专业,积极培养更多更好的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结合“瓯江人才计划”,研究制订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人才评价体系。

  十、抓统计监测考评

  进一步健全统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工合作的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推进服务业全行业统计工作。研究制订重点行业统计监测方案,及时进行服务业运行总体态势和对服务业重点行业的监测与分析,总结工作经验,剖析薄弱环节,提升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探索统计方法创新,研究建立县域服务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各级统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按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专兼职服务行业统计人员,强化规范化管理,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强化市县(市、区)联动,抓好重点集聚区的各项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业考评制度,抓好年初目标分解、年中督查推进和年末考核评价,把服务业发展列为考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部门工作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服务业发展。

  附表:1.温州市服务业“十大工程”一览表

  2.2012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县(市、区)分解方案

  3.2012年温州市服务业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表


附表1

温州市服务业“十大工程”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十二五”

时期投资

(亿元)

2012年

投资

(亿元)

牵头责任

单位

1

瓯海现代服务业开发提升工程

包括站前商贸区工程、潘桥国际物流基地工程、南湖城市综合体工程及中心区商务区工程等。

111.3

21.5

瓯海区政府

2

龙湾城市综合体及总部经济园工程

包括龙湾万达广场、金属大厦、龙湾建设总部大厦、科技服务业创新大楼和不锈钢总部基地等。

52.7

18.1

龙湾区政府

3

瑞安现代物流园及商城提升工程

包括江南物流园区、瑞安商城改造提升工程、汀田物流园区和塘下物流园区的前期等。

65.68

4

瑞安市政府

4

乐清城市经济综合体建设工程

包括总部经济园、商贸中心、会展中心、汽贸物流园、金融集聚区、星级酒店、大卖场及“退二进三”等项目。

123

18

乐清市政府

5

平阳鳌江滨江中央商务区和北港新城商务区建设工程

鳌江滨江中央商务区包括金融、商贸、文化、服务机构以及商务写字楼、酒店等;北港新城商务区包括金融、商贸、旅游、物流、休闲娱乐等项目。

83

10

平阳县政府


序号

名称

内容

“十二五”

时期投资

(亿元)

2012年

投资

(亿元)

牵头责任

单位

6

苍南商贸物流提升工程

汽车贸易城、家电数码广场、粮食市场、农贸综合市场、化工市场、龙港国际生活广场、仓储中心及码头工程、龙港商业中心广场等

39.04

6.7

苍南县政府

7

永嘉瓯北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程

包括物流中心、商务中心等。

42.5

9

永嘉县政府

8

洞头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包括金海岸大酒店、国际大酒店、东港奥博休闲中心、珑头湾海洋旅游度假中心等旅游设施。

10.5

2

洞头县政府

9

文成旅游配套中心及景区开发提升工程

旅游配套中心工程包括天顶湖旅游接待中心、在外温州人之家、铜铃山森林旅游配套服务中心、珊溪下湾旅游接待中心、巨屿旅游度假中心、刘基文化生态园等工程,开发提升百丈飞瀑景区和铜铃山景区等。

37

3

文成县政府

10

泰顺生态旅游主业化工程

包括国际影视城、廊桥博物园、氡泉旅游文化休闲中心、乌岩岭旅游设施、泰顺畲族风情园等。

30

2.7

泰顺县政府

 

合计

 

594.72

95


 


附表2

  2012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县(市、区)分解方案

服务业增加值(亿元)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2011年实绩

2012年增长目标(%)

2011年实绩

2012年目标

比上年提高(百分点)


温州市

1493.2

11

44.6

45.6

1

鹿城区

451.42

7.8

71

72

1

龙湾区

85.62

11

32.1

33.1

1

瓯海区

114.77

15

36.3

37.5

1.2

乐清市

206

10

36.1

36.9

0.8

瑞安市

240.36

10

46.1

46.8

0.7

永嘉县

81.59

15

34.4

36.5

2

洞头县

19.76

14

50.2

51.5

1.3

文成县

26.06

10

54.6

55

0.4

平阳县

103.88

13

44.7

45.1

0.4

泰顺县

24.84

12

53.5

54

0.5

苍南县

128.27

13

43.5

45.3

1.8


附表3

2012年温州市服务业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1

推进金融、物流、科技、商贸、旅游、房地产、社区家庭、文化创意、总部楼宇、会展等生产性、生活性和新兴重点服务行业发展,实现行业发展年度预定目标;研究制订重点行业统计监测方案。

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市旅游局、市住建委

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

2

各县(市、区)完成服务业发展年度计划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

3

出台形成以《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意见》为龙头,金融、商贸物流、旅游、房地产、社区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等行业发展政策相配套、管理部门实施细则相支撑的“1+X”服务业政策体系。

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局)、市旅游局

市经信委、市财政(地税)局、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

4

全力推进温州市服务业“十大工程”建设。

有关县(市、区)政府

5

完善和加强县(市、区)、功能区和中心镇的服务业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工作力量,实现服务业工作城乡全面延伸。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

6

积极发挥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定期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7

编制实施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建立项目年度计划台账,形成定期通报、定期协调、定期考核制度。

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局)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8

积极研究制订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及鼓励集聚区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服务业集聚区。

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局)

9

组织开展市级服务业重点企业评选活动,“一对一”加以指导帮扶,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服务业集团。

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局)

10

继续推进二、三产分离发展,抓好产业集群龙头和骨干企业的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

市地税局

11

按规定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优化分配使用方向,增强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局)

12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

市金融办

13

加强服务业用地的规划保障,按要求落实服务业发展用地,加快中心城区“退二进三”步伐。

市规划局

14

结合“瓯江人才计划”,研究制订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人才评价体系。

市人力社保局

15

建立健全服务业考核体系,开展服务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

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局)、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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