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12-01330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文 号: 温政办〔2012〕127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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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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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2-07-04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温州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2- 07- 06 17: 0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调整优化城市公交资源,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适应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要求,更好地助推城市转型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温政发〔2012〕40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构建统一的市区公共交通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改革目标。围绕公交“优先发展、公益服务”的方向,按照“政府主导、国有主体、统一实施”的思路,稳步推进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通过改革,在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实施范围内的城乡巴士收购任务,形成市区公交“国有主体、集约经营、公益服务”的统一经营体制。行业管理部门科学规划,统一配置线网资源;市交运集团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市区公交覆盖率,逐步消除公交盲点。改革票价体系,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经济、舒适的出行服务,为全面推进“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提供相适应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相关企业按照改革要求和工作部署组织落实。2.坚持国有主体。对市区城乡巴士实施国有化收购,市交运集团按计划投放公交运力。3.坚持依法推进。以市区城乡巴士线路经营权到期为节点,尊重历史,合理补偿,依法依规推进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4.坚持平稳有序。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合法利益,有序推进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

  二、主要内容

  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线路起讫点为市区鹿城、龙湾、瓯海三个行政区域内的518辆城乡巴士运力。

  (一)线路处置。市区城乡巴士车主可选择在规定时间内终止经营或到期自然终止经营。

  1.选择在规定时间内终止经营的,车主可选择货币处置或置换出租车指标。(1)货币处置。已满经营期的,给予一定的服务贡献奖和鼓励奖。经营期满前终止经营的,以剩余经营期的预期收益为基础测算给予补偿。(2)出租车指标置换。市政府投放部分出租车经营权指标,用于置换城乡巴士。出租车经营按市有关规定执行。车主获得补偿、奖励或置换出租车后,运管部门注销其市区城乡巴士线路经营许可范围,收回有关营运证件。

  2.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经营期满自然终止经营或不作选择的,经营期满后不再延续其经营期限,车主无条件退出市区城乡巴士经营。

  (二)车辆处理。车辆可由车主自行处理,根据技术状况进行转让或报废;也可经车主和市交运集团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后,由市交运集团负责收购。

  (三)企业处置。对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车辆收购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四)人员处置。原城乡巴士企业的管理和司乘人员,由原企业根据用工协议自行妥善安置,也可由市交运集团根据实际需要择优优先聘用。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6月底前)。成立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各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市、区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经费和办公场所,及时抽调人员开展工作。由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方案和维稳、信访、应急处置等配套方案,并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至10月底)。在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企业属地政府负责的原则,各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各专业组按照工作方案和配套方案,就补偿奖励与各区城乡巴士车主进行协商、谈判。市交运集团根据评估价,与各车主商谈旧车收购事宜。

  (三)调整优化阶段(9月至12月底)。市区城乡巴士终止经营后,根据线网新辟和调整优化计划方案,由市交运集团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填补城乡客运市场空白,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陈浩担任组长,赵典霖(市政府)、黄荣定(市交通运输局)、余中平(市财政局)、吴国钱(市公安局)、朱崇敏(鹿城区政府)、王军(龙湾区政府)、彭立华(瓯海区政府)、姜增尧(瓯江口新区管委会)、徐蓬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金叶斌(温州生态园管委会)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法制办、市维稳办、市运管局、市交警支队、市交运集团、鹿城区政府、龙湾区政府、瓯海区政府和瓯江口新区管委会、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王德奔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政策指导组、宣传发动组、维稳组、后勤综合组、线网优化组。在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政策、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开展工作。各区也要相应成立公交经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牵头制定《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方案》;市委宣传部、市维稳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依职责,分别制定宣传、维稳、信访、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等配套方案。市交运集团负责融资和旧车收购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贴息资金。市运管局负责做好出租车运力投放事宜。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分别负责各自属地的城乡巴士企业补偿、奖励或置换出租车的协商谈判工作,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做好协调、指导。市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公交线路网络优化工作,市交运集团具体组织实施,市运管局负责监督落实,各区政府配合。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对于推诿扯皮、工作拖拉延误改革以及违规违纪的,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同志承担有关工作,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三)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市级财政补助一点、市交运集团承担一点、政策扶持解决一点”的筹资方案,收购资金和新车购置资金由市交运集团向银行贷款解决,市财政连续3年给予每年2000万元贷款贴息;市政府投放100辆出租车指标用于置换城乡巴士,并免除第一轮(5年)许可期内每年1.5万元的出租车使用费。市政府对市交运集团发展给予一定政策扶持。

  (四)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规章和有关政策,制定《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方案》以及配套方案,坚持依法推进,做到程序合法。对非法串联、聚众闹事、堵塞道路、扰乱社会秩序和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秩序、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确保有序推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谋划、完善预案,健全信访维稳处置机制,发挥属地街道(乡镇)、村(居)等基层单位作用,深入细致做好城乡巴士车主和经营者思想工作,及时把握动态,争取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部分家庭困难的城乡巴士经营者、从业者给予关心帮助。同时,要把握导向,准确宣传各项政策措施,深入细致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和各利益相关方的理解与支持,为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4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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