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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号:温州市本级2011年至2012年水利资金投入及水利项目实施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3- 11- 26 15: 1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字体:[ ]

温州市本级2011年至2012年水利资金投入及水利项目实施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2013年11月1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13年4月至5月,我局对温州市本级2011年至2012年水利资金投入及水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单位有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水利局、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温州市瓯飞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部分项目实施业主等。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温州市财政局专门设立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专户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专户。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本地区范围内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江河堤塘、海塘维护管理支出以及水文测报、防汛能力建设、规划编制、基础调查等;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市本级和所辖区重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其他农田水利建设及农田水利设施维护。温州市本级2011年至2012年水利建设财政投入额为112240.4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319万元,省财政25066.24万元,市财政83855.2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两年来,温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建设投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温州市成立了加快水利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水利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水利改革的具体内容、时间节点及效果,全力做好水利改革的实施、指导和督促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启动瓯飞围垦工程,并在前期审批中创新工作快速推进,创造了同类围垦项目单体面积全国最大、完成技术专题论证最多、前期审批时间最短、设计理念最新、前期工作最规范、创新工作成效最明显等6项“全国之最”;大力实施珊溪水源地人口统筹集聚和水源保护“五大”工程建设,促进库区水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但是在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需引起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和整改。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未足额筹集。部分县(市)应交2011年和2012年市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1.45亿元未上交,欠交县(市)为乐清市、洞头县、文成县、泰顺县。

  (二)水利项目资金年度计划完成不够理想。截至2013年3月底,温州市本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2011至2012年度仅完成计划的75.02%;珊溪水利枢纽水源保护工程建设资金仅完成年度计划总补助额的78.68%。

  (三)水利专项资金财政历年累计结余偏大,拨付部门资金部分滞留未充分发挥效益。市本级水利专项资金专户历年累计结余4.1亿元;拨付至温州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等水利建设专项资金0.8亿元滞留未使用。

  (四)部分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一是个别项目申报审核未严格把关,存在重复、多头申报;二是个别项目变更未重新报批;三是个别项目未按规划设计实施。

  (五)水利专项资金存在使用不当问题。审计调查发现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用于海涂围垦项目、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用于购置商业用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等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情况。

  (六)部分水利建设工程未按时完工。经抽查,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龙湾二期围涂工程围区道路工程超工期一年六个月;温瑞塘河整治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吕浦河滨河慢行带3座桥梁整治工程超工期188天、划龙桥河滨河慢行带4座桥梁整治工程超工期100天;龙湾区水利局负责温瑞塘河(永中段)慢行带涉桥整治工程A标段超工期153天;永兴街道办事处负责永兴街道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未按时完工。

  三、审计建议

  (一)创新水利投入模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当前治水思路已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水利投入思路应符合长远的、全局的、战略上的需求。按照国家生态建设和城镇化目标,更多地投向水生态环境和适应城镇化需要的水利工程,改变原先“有项目无资金、有资金无项目”的局面。

  (二)探索多元化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发挥水利财政的杠杆作用,强化政府主导性投入,带动全社会投入,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并积极引导农民投入,形成政府与农民群众共同兴修水利。进一步完善水利投融资平台,积极推进经营性水利工程依法进行市场融资,将政府职责从单一的“建设-管理”模式向“服务外包-监督考核”转变,从“投资建设”向“购买服务”转变,真正做到花小钱办大事,少花钱多办事。

  (三)整合部门资源,提升水利资金效益。建立统一项目库,改变水利建设项目存在的多渠道、多部门、分散投入体制,对多部门内容相近、作用相同、分配使用分散的项目进行归并整合,形成规模效应。完善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机制和项目申报制度,逐步做到统一安排、集中投入,形成支持水利建设的合力,切实解决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分散实施效果不佳、多头申报、配套资金筹集难等问题,集中财力办大事,使有限的财政资金真正起到“四两拨千斤”作用,提高水利资金使用绩效。

  (四)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财政部门要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概预(结)算审查监督,规范资金拨付程序。水利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跟踪、监督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实施业主单位必须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支出和费用性支出,切实降低投资成本,防止损失浪费,合理规范、有效地使用建设资金。

  (五)督促水利建设进度,健全项目后期管护制度。水利建设主管部门要理顺体制强化机制,更要抢抓机遇,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提高水利工程项目质量和效率,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和水利现代化步伐。同时,建立水利建设项目的后期管理制度,相关部门要重视建后养护工作,做到建管并重,督促管养人员加强管护巡查力度,保证水利设施能够长时间、正常、稳定运行。

  四、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调查后,财政部门和水利部门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梳理、研究整改。 2013年9月9日向我局报送《关于2011-2012年水利资金投入及水利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的整改报告》,针对审计意见建议,采取措施逐项予以整改落实,一是财政部门发文《关于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局尽快上缴2010-2012年度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催缴各县市区所欠缴的水利建设资金;二是水利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一对一服务”活动,中层以上干部挂钩联系重点水利工程,帮助推进项目实施;三是出台、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对结余资金予以细化,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对于未按时完工、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督促有关单位查明原因,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