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号:温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状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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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状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2013年3月4日至4月30日,温州市审计局对温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状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提供的资料反映,截至2012年8月底,申报房产土地的温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含部分下属单位)共247家,其中行政单位59家、事业单位159家、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29家。各单位自查自报房产账面总价值532403.10万元,总建筑面积4539894.77平方米,其中:自用总面积3971799.94平方米、出租总面积294321.91平方米、出借总面积104890.51平方米、闲置面积3608.31平方米、其他面积165274.09平方米。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温州市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根据各自职能和分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稳妥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清理工作,为顺利推进办公用房制度改革打好基础。 (一)市政府建章立制推进房产土地清理。2012年以来印发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方案》,规范房产土地管理,为开展清理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二)两次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自查自报。2012年5月,温州市财政局组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对截至2012年4月底本单位房产进行了自查自报。2012年7月,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自查补报,力求全面摸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使用管理情况。 (三)职能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加快两证办理。通过对房产土地清理逐宗审查,截至2013年4月15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证累计已办结737宗,办结率74.22%;房产证累计已办结702件,办结率55.80%。 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当前房产土地管理中仍存在家底不清、两证不齐、权属不明、账实不符、出租行为不规范、配置不均等问题,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房产家底不清 2012年开展的两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自查自报工作,由于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多,部分单位未对填报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等原因,房产家底不清和漏报、重报、误报等现象仍然存在。经对本次重点核查的40家单位自查表汇总分析,原自查申报面积2291706.17平方米,审计查出应核增面积418534.94平方米,应核减面积273439.62平方米,审计核实为2436801.49平方米。 (二)房产管理尚未实现动态监管 部分单位未及时对资产信息进行维护和更新,未按规定程序报送各项资产审批业务,影响市财政局对房产进行有效的动态监管。 (三)房产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调查发现,截至2013年4月15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按面积统计,已办理房屋产权证面积1401110平方米,占总房产面积比例仅为30.09%。部分房屋产权权属不明,个别单位房产登记所有人与账务管理单位不一致。 (四)房产账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房产账实不符现象突出。经分析重点核查的40家单位房产账务管理情况,发现普遍缺乏对资产定期的清查盘点,已处置的房产账务未及时清理,部分房产长期置于账外。有9家单位存在有账无物情况,账面价值计7238.17万元,占总核实账面价值2.17%;有18家单位109处房产未纳入财务固定资产账或基建账核算,面积达161907.34平方米,占总核实面积的6.64%。 2.部分房产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调查发现,部分单位房建工程完工后长期没有办理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手续,未及时将其转入固定资产账户和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五)房产出租(借)存在的问题 据市财政局提供的房产土地情况调查明细表反映,截至2012年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共有120家存在出租(借)行为,出租(借)总面积399212.42平方米,占申报总面积比重为8.79%,年租金收入9416.61万元。自2008年开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仅有28次出租行为报财政审批,部分单位租赁合同副本未送交财政部门备案。经对重点核查的40家单位2012年租金收入审查发现,共有6家单位存在房产出租收益未及时收缴情况,共计283.92万元;2家单位租金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部分单位存在签订长期出租合同、未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出租、租赁合同执行不规范等现象。 (六)房产配置管理存在的问题 调查核实的40家单位中,6家单位房产自用率低于50%,5家单位存在房产被职工、社会团体、企业、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挤占无偿使用,2家单位房产划转投资集团工作不到位。 四、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房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温州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及资产出租、处置等具体办法尚未正式建立,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多为分散规划、多头购建,导致了各单位办公用房标准不统一、部门之间差别较大、房产余缺难以调剂。 (二)房产管理体制不顺。目前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所有权分散、管理职能割据,未能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平台和监管机制,房产管理中建、用、管单位之间信息屏蔽、缺乏沟通协调,导致房产实际使用、账务管理、产权管理之间脱节。 (三)缺乏管理、责任和效益意识。各单位不同程度上存在忽视房产管理基础工作,重购置轻管理,房产的产权管理意识和保值增值意识不强,对房产建设中遗留的历史问题未能进行积极处理,造成无法进行权证管理和账务核算,致使部分房产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 (四)信息化管理平台不完善。2012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清查后,尚未实现动态管理。已有的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尚不能全面掌握房产的总量规模和分布情况,不能对房产购置或配置,从项目立项、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报废处置各环节进行统一管理。 五、审计调查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房产管理行为。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内部国有资产管理操作规范及资产出租、处置等配套管理制度,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建设与管理,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益。 (二)健全管理机制,提高资产管理效益。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实行产权集中管理,打破部门利益格局,明确行政事业单位代表国资部门履行监管职能,其资产的处置、置换、收益等归国有,从源头上治理资产闲置和造成新的流失。 (三)加快权证办理,确保房产账实相符。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个人,明确时间节点,倒逼进度,加快权证办理;进一步健全会计核算,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做好房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四)完善信息平台,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单位资产信息,保证单位、部门之间的资产管理信息畅通共享、数据及时更新,全过程规范运作。 六、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调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市领导批示,形成配合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积极进行审计整改。 (一)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的出租、处置行为。 (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两证办理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办证效率。同时,建立职能部门联合会审制度和每半月督查通报制度,分层面开展“一事一议” 和两证办理效能监察。 (三)市财政局对“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完善,以全面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房产等所有资产存量和结构信息,并分批开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培训工作,要求各单位资产账实重新核对,为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管理规范化奠定基础,提升资产管理技术水平。 (四)4家行政事业单位收回应收未收租金150.68万元,1家单位提请民事诉讼予以催收,1家单位中止出租协议收回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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